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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點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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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北花開
這個分情況。
如果是戀愛中,我不會直接說出來,情人眼裡出西施,他穿什麼都好看;
如果是結婚啦,毫不猶疑的該說就說,而且加以行動改造。
即使再不喜歡,等結婚了再給他設計打扮不就行啦!
這個分情況。
如果是戀愛中,我不會直接說出來,情人眼裡出西施,他穿什麼都好看;
如果是結婚啦,毫不猶疑的該說就說,而且加以行動改造。
即使再不喜歡,等結婚了再給他設計打扮不就行啦!
你喜歡的人,你覺得她/他不會穿著打扮,你會直接說出來嗎?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我不會直接說出來。
其實,我覺得,如果一個人的穿衣打扮不符合我的審美標準,哪怕這個人是我不喜歡的人,我也不會當著對方的面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所以,可以肯定的一點兒就是一個人會不會有這種直接“挑剔”他人“毛病”的習慣,與這個人是否喜歡或者是他人討厭無關。
至於原因,我覺得,這種行為一方面與自己的習慣有關,另一方面如果直接說出來對於另一個人的自尊心來講,傷害真的有點大,哪怕你說的是實話,他人一時間也是無法不表露任何情緒地去接受的。
那麼,當我們面對自己喜歡的人,卻覺得她/他不會穿著打扮時,我們如何可以做到善意的提醒呢,我覺得,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自示什麼是“自示”呢,所謂的“自示,”就是透過藉助自己對自己的審美風格去間接影響對方。
基於自己不欣賞對方的穿著打扮,那麼,我會選擇一個合適的時機,直接而又了斷地告訴對方自己目前的這種穿衣打扮風格,自己並不是特別滿意,由此,自己可以說說自己的想法,另外,自己這時會給對方看一些自己滿意的穿著打扮風格的圖片,此時,自己再把早已經準備好的關於她/他的穿著打扮風格的圖片給對方看,當然,這些圖片與她/他的穿著打扮風格是完全不同的,只不過是這種圖片風格更加適合她/他罷了。
由此,間接影響對方的審美,無形中讓對方發現自己的所謂穿著打扮問題。
二·他示什麼事“他示”呢,所謂的“他示,”即透過與她/他穿著打扮類似的人的風格,從而讓對方發現自己的問題。
這種方法,大多情況下,需要藉助外力,當然,這種外力,很大程度上發生在人群相對比較多的地方。
比如,某一天,我和對方逛街,看見某一個的穿著打扮特別好,並且,這個人的穿著打扮風格和她/他類似,那麼,我會選擇間接告訴對方那個人打扮的特別漂亮、時尚,自己特別欣賞等等,從而影響對方。
當然,除此之外,自己也會選擇罷對方間接帶到商店,然後讓那裡的工作人員為她/他搭配,如果搭配合適,那麼,她/他自然而然就會發現自己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