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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味聊教育

    關於教師職稱問題,一直在網上"高燒"不退。網友們對教師職稱評審過程存在的"腐敗"和“不公"現象的批判和牢騷言論,一直以來佔據主流。

    "三味"也曾作答過不少網友所提出的有關“教師職稱"的問題。今天,看到題主所提的“職稱申報評審中,如何強化責任追究?”的問題,感覺眼前一亮:

    終於有人能從"責任追究”上,去理智對待飽受詬病的教師職稱問題了!

    說起網友們對教師職稱評審的“腐敗"、“不公"以及“無奈",多源於其評審過程中,缺乏應有的真實性、優勝劣汰性、透明度以及監督性和責任追究力度。

    比如,教師網友們常抱怨職稱評審過程中,資歷、榮譽等作假或買賣現象;送禮拉關係取得指標名額現象;學校領導強佔強要現象等。

    這些現象雖不是主流,但至少在某些學校、某些老師中確實存在,網友們才會大加“吐槽"。

    說到這份上,"三味"不得不要反問網友:

    你在正常評審職稱中,遭遇瞭如此"不公"待遇時,難道就從沒想過“制度的公平性"嗎?還是不清楚有過制度?還是學校領導真太專制,剝奪了你最起碼的監督和申訴權?或是你根本就不願、不敢維護自身權益?

    “三味"在作答很多相關教師職稱問題中,一直表明:本人所在地在職稱評審中,是公平公正的!評不上的人從未埋怨別人,只怪自己能力不如人,機遇不如人!

    而這個"公平公正"的有力保障,就是:強化責任追究制!

    首先,強化追究參評者的責任。職稱參評者,在自己所有評審材料的首頁就須簽訂並附上一份《承諾書》,保證自己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否則,一旦發現弄虛作假,不僅取消當次評審資格,而且五年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審。

    其次,強化基層學校申報材料的稽核責任。誰稽核,誰簽字,出了問題誰負責。

    對於參評者的虛假材料,誰又會冒險擔責呢?

    第三,嚴格的公示制度下,如果參評者材料有虛假,在公示期限內,任何教師有權提出異議。只要存在異議且未得到核實之前,是不能上報的。因此,認為職稱評審不公平的,而又不予提出的,只能怪自己失職了。

    幾年前,“三味"所在地就發生過參評者弄虛作假行為的事:某老師在評中級職稱時,拿別人的市級榮譽證PS上自己的名字,被舉報查實後,五年內取消評職稱資格。

    另有一位老師,在評高階時,存在班主任年限造假。本來已在市級通過了,但被舉報後,取消當次結果,5年內禁參評。且學校負責稽核的領導被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總之一句話:只要教師職稱評審中,強化監督和責任意識,不公平現象就會無地容身,老師們也會少去很多怨言,也才會發揮出職稱制度的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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