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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軒v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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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實情感研究僧
從題主的題目上來分析,這個女人明顯就是居心不良,居心叵測,很明顯就是衝著你表哥的房子而來,根本就不是喜歡你表哥,不是想跟你表哥好好的過日子,所以。如果你表哥還娶了她,那就不是笨就是傻了。不管從哪方面來看,這個女人都不能要。
一、好逸惡勞從這個女人沒過門,而且只是相親物件,就想讓你表哥全款買房。還要寫上她的名字,從這一點上來看,就能看出這個女人是一個好好逸惡勞的人,總想不勞而獲,一步登天,能夠擁有資產。很明顯的跟你表哥相親,就是看中你表哥的財產,也不是想為了好好跟他過日子才跟他在一塊兒,就是想等房子過戶之後,可能你表哥會有性命之憂。因為他有可能會謀害你表哥,然後把房子佔為己有,因為有他的名字啊。
二、不懂規矩剛剛只是一個相親物件,就敢要求對方男方買房全款買房,還要寫上她的名字,人還能更無恥一些嗎?世上怎能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竟敢提這樣的要求,簡直是臉皮簡直是厚到無法形容啊,實在是太無恥了。禮儀廉恥孝悌忠信,一樣都不懂。再說可能就是一個騙子。如果是一個跟詐騙集團掛鉤的話,那麼就細思極恐,可怕之至了。
三、貪圖錢財很明顯,他的目的就是貪圖你們家的錢財,並不是看上你表哥,所以你們能夠做的就是拒絕這個女人。你表哥能賺到一套房子的錢,想來也不是傻瓜傻蛋,應該可以看得出來這個女人是什麼來路,是什麼目的?不會冒著風險去娶她吧?
結論總之,這個女人不會給你表哥帶來任何幸福,只會有災難,所以不能娶。還是踏踏實實找一個想過日子的女人,一起好好經營婚姻,享受真正的婚姻幸福吧。
男方在婚前購買房子,實際上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男女雙方,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鬧離婚,那麼這個房子也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法進行財產分割。
但是如果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就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這樣如果鬧離婚的話,女方有權分割房子的一半財產。
如果說在結婚前就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最後由於一些原因而沒有進行結婚登記,那麼女方仍是房產的所有人之一,離婚的時候仍然可以劃分財產。
男方在結婚之前已經全款購買了房子,如果說想要女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那麼建議做好婚前財產公證,雖然說人人都希望和愛人白頭偕老。但是以後的事誰也說不準,萬一哪一天鬧離婚了,涉及到財產分割的事會很麻煩,那麼如果對婚前財產進行了公證,也減少這些糾紛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