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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創咖研習社

    我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如下:

    在很多網際網路公司或軟體公司裡,都設有產品部門或者使用者體驗設計部等,通常會涉及到以下幾個角色:產品經理,產品設計師,互動設計師,視覺設計師,使用者研究員等幾個角色交叉度比較高的崗位,那麼,這些崗位到底有什麼不同呢?

    通常來講,產品設計師、互動設計師、視覺設計師,使用者研究員為產品經理的下行職位,服務於產品經理的決策。

    使用者研究員在初期主動和產品經理探討調研需求,提供自己的專業意見;在調研過程中,互動設計師和視覺設計師就開始根據部分調研結果尋找合適的競品做競品分析;使用者研究報告和競品分析完成後,設計師們可邀請產品經理結合業務要求,一起定義出設計方向;最後互動設計師和視覺設計師根據設計方向開始設計工作。在這個過程中,設計團隊的工作是連貫的。

    其中,使用者研究員、互動設計師、視覺設計師三者關係可以想象的比喻為一個人的頭腦,臉蛋,和服飾如下圖所示:

    互動設計師的產出物有競品分析文件、使用者反饋整理、流程圖、設計草圖、設計原型,等。

    視覺設計師也分平面設計師、原畫設計師、推廣設計師、介面設計師(UI設計師)等。一般網際網路公司或者軟體公司中最常見的為UI設計師,主要產出介面的設計稿、標註、切圖等

    使用者研究員日常的工作可能有市場分析、競品分析、建立人物角色、問卷調查、焦點小組、使用者訪談、可用性測試等,一般情況下大公司設有此崗位,而很多中小型企業並沒有專門的用研,而是產品經理代為行使職責。

    產品經理和產品設計師這兩個崗位的區別通常是,產品經理是以業務為中心,產品設計師是以產品設計為中心。

    產品經理,產品設計師,互動設計師,視覺設計師,使用者研究員統一服務於產品,在產品調研,需求分析,產品設計,文件撰寫,專案開發,產品上線的閉環過程中發揮著不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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