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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力資源掃地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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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御銀河
求職者在應聘時首先要了解招聘單位的基本概況,不要向招工單位交納任何押金。如果招工單位有此要求,那麼這個單位是個不誠信的單位;要麼就是以招工的名義騙取應聘者的錢財。
有的用人單位以變相的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各種費用,如服裝費、資料費、體檢費、培訓費等等。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它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它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勞動法也明確規定勞動者享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用人單位應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費。服裝費、培訓費應該列入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資料費、體檢費應該計入用人單位的招聘成本。這些費用都不應當轉嫁給勞動者。
如果入職體檢是由用人單位統一安排的,那麼用人單位不能向求職者收取體檢費用;已收取的應當退還。如果用人單位不退還體檢費用的,求職者可以到招聘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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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尖聊職場
你能不能怎麼辦,取決於一樣東西:你有沒有收到offer。
如果你沒有收到offer,雙方就沒有法定約束力,而且這個HR很誠實,很可愛,他直接把實情告訴你,而不是說,offer還在最後的審批中,老總最近出差了,需要等他回來,有訊息我會通知你的。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如果你已經收到了offer,又分成兩種情況,他是在跟你商量,還是直接告訴你不要去報到了。
如果是在跟你商量,我勸你不要去了,估計效益也很差,去了沒沒啥好果子吃,問他爭取點經濟補償就算了。
如果他是直接通知你不要去報到,那就有點欺負人了。在這種情況下,就算你堅持去報到,那也是門難進臉難看,更沒有好果子吃。所以也別去了,但你要爭回一個尊嚴。
最後,祝你早日找到新的工作!
一,如果你收到過這家公司的文字或電郵offer,可以明確告知你,他說這個崗位不招了是無效的,這是契約,必須要遵守,如果不遵守到勞動局也可以申請仲裁,此外也可以以違約建議民事起訴這家公司,絕對跑不掉賠償的
二,如果沒有任何書面的,郵件,或電話錄音證明被錄用我確實幫不了你。只能希望你努力找到更好的工作
三,說實話,非常鄙視這種公司,HR非常不規範,不光會給企業帶來非常糟糕的僱主品牌影響,也給求職者帶來困惑
四,我之前做人力總監的時候,只要收到應聘者投訴,輕者扣績效分,重則調崗,嚴重影響的只能讓他走人
總之,求職路上你也要有法律意識,一個口頭承諾你也信,至少要有錄用通知函啊,不過你也慶幸,這種公司不值得擁有
祝你早點找到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