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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姜哥成長說

    閱讀困難,是一種病,得治。

    但這種病,幾乎人人都有,只是看你病的重不重。

    其實,回想起來,我們是怎麼得這種病的。

    那要回溯到我們剛上學那會了。

    自剛上學開始,我們的閱讀習慣就是從書本的第一頁開始,一頁一頁進行閱讀。

    上課時還好,老師帶著一群學生一節課一節課進行閱讀學習,慢的話一節課45分鐘學習2-3頁,快的話也大概不會超過10頁,有老師帶著,學生閱讀就沒有太大壓力。

    但回過頭來,讓你自己進行閱讀,哪怕是一本薄薄的100頁以內的書籍,恐怕看著也頭大吧。

    我們討厭這種閱讀這種心情,其實是被自己給嚇壞的,不願去閱讀。

    想一想100頁就覺得討厭,什麼時候才能讀完嘛。

    反過頭來,我們會認為,或者說我們傳統習慣會認為:

    閱讀就是要從書本的第一頁開始,一頁一頁的閱讀,閱讀的最後一頁。

    但,我們所不知道的,其實每個人都有所謂的讀者的權利。

    法國作家 達尼埃爾·佩納克 的著作《宛如一部小說》中主張了讀者的10條權利。

    其中有幾條分享給你:

    跳讀的權利,就是字面意思,我們就可以跳過某些內容,不必完全的閱讀。

    不讀完的權利,我們就讀多少算多少,不一定強制全部讀完。

    隨意選讀的權利,這一條其實和前面的道理類似,就是隨意選擇,不一定按照前後順序進行閱讀。

    這幾條看過後,是不是覺得閱讀這件事,瞬間輕鬆了很多?

    我們再仔細一看,比較有共鳴的,就是所謂的跳讀的權利,不讀完的權利。

    可以這麼說,我們這個從小從就沒有過跳讀、不讀完、選擇性閱讀這種想法。

    就像我之前說的,我們一直覺得好像每一本書都必須要讀完,越是有這種想法,就越不喜歡閱讀。

    那些不太於擅長讀書的人,往往就會被所謂的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這種強迫的觀點,自己把自己給束縛住了,進入了惡性迴圈,最後我們甚至變得很不喜歡閱讀,看到書都討厭。

    但現在,當你知道,擅長閱讀的人,都選擇性的讀書了,是不是讀書這件事的壓力小很多了?

    100頁,能看完40頁自己喜歡的內容,也很好嘛!

    希望這幾條閱讀的權利,能幫助你克服自己的閱讀困難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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