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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然法則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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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Kant孟
要明白邏輯和邏輯學,我們要先說邏輯,再說邏輯學。
邏輯,是人類頭腦裡一種先天的認知能力。人類這種能力是伴隨著語言而產生的。語言的目的之一是為了交流,而且要按照一定語法規則去交流,否則,就是語無倫次,無法達到交流的效果。人類有了哲學家以後,發現語言不僅是交流的工具,更是人類思維的工具。這樣,就把人類語言交流的語法規則上升到思維中的邏輯規則。這個偉大創舉首先要歸功於古希臘最偉大的哲學家—亞里士多德。他發現人類思維的過程就是利用語言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的過程。既然如此,我們就需要弄明白概念是怎樣形成的?判斷是如何做出的?推理是按照怎樣的路徑得出結論的?對於這些問題的研究,就形成了邏輯學。幾千年來,大多數的哲學家“燒腦”都燒在這個領域,使得我們人類變得越來越聰明,認知能力越來越強大。
如果有人說,我一輩子沒碰過邏輯學不是同樣工作、學習嗎?此言差矣!舉個例子,你可以把大腦比做手機,你在很少了解手機功能的情況下使用手機,你能做的事情一定是最簡單的操作,如打個電話、發個微信、瀏覽一些網站等等。但很多人都不知道手機的很多功能資源都是閒置浪費的。人的大腦也是一樣,農民日出而出、日落而息,當然沒有必要研究邏輯學,但是對那些“燒腦”工作的人,你不懂大腦的思維科學又這麼能燒得動呢?不懂邏輯學就相當於閒置浪費大腦功能,而不挖掘思維能力又怎麼去攀登科學高峰呢?為了更有效的使用手機,我們就需要學好使用說明書;為了用好我們的大腦,我們就有必要學好邏輯學。
當然,邏輯思維只是人類特有的認知功能,不代表它是最高的認知功能。應該有更高的認知功能需要人類繼續開發,在此暫且稱為“超邏輯功能”,比如老子、孔子,雖然不講邏輯,但看問題入木三分,所言一語中的,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邏輯本身是事物的內在規律,是本體的東西。邏輯學是對邏輯的探討,對邏輯的認知,是認識論的東西。
大凡人的理論,都是認識論。本體的東西自在自為,不受人的意志影響,自有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