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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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商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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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記錄與時代
做好律師的前提首先是敬畏法律,不忘操守,維護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作為最高標準,不能吃原告,吃比被告。甚至和法官勾結,作家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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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郭召輝律師
如何做好律師,無外乎這幾點:
1、堅持學習。因為法律條文很多,還需要深刻理解,國家每年還修改法律,這就造成律師必須堅持學習;
2、堅持委託人利益最大化。律師接受委託人的委託處理法律相關事項,因此要把委託人的利益最大化;
3、辦好每一個案件,因為只有辦好每個案件,才會使自己積澱,擴大自己的人脈;
4、堅持鍛鍊。沒有一個好的身體,你將什麼事也幹不成。
以上幾點共勉。
一位優秀的律師,最主要的就是在接受委託後,積極維護委託人的利益,為委託人爭取合法權益即可。根據《律師法》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託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許可權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一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同時,根據《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五條 律師應當忠於憲法、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六條 律師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依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第七條 律師應當注重職業修養,自覺維護律師行業聲譽。
第八條 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洩露當事人的隱私。
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託人和其他人不願洩露的情況和資訊,應當予以保密。但是,委託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資訊除外。
第九條 律師應當尊重同行,公平競爭,同業互助。
第十條 律師協會倡導律師關注、支援、積極參加社會公益事業。
第十一條 律師在執業期間不得以非律師身份從事法律服務。
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
律師不得在受到停止執業處罰期間繼續執業,或者在律師事務所被停業整頓期間、登出後繼續以原所名義執業。
第十二條 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
第十三條 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第十四條 律師不得為以下行為:
(一)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有損律師行業聲譽的行為;
(二)妨礙國家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行為;
(三)參加法律所禁止的機構、組織或者社會團體;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協會行業規範及職業道德的行為。
(五)其他違反社會公德,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