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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燕精選

    你抽菸,還要賠償,你要是喝酒是不是還的送你個姑娘啊。

    活該,法律不保護煙鬼。

    國務院下發的控煙條例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吸菸的處500元罰款,不聽勸阻的可以處十日拘留。單位不予制止的處2000元罰款。

    為了你和你家人不得肺癌,還是把煙戒了吧。

  • 2 # 海藍64249746

    這個問題,首先單位有沒有關於禁菸的規定,如果有看是不是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透過的,如果是某個領導個人規定的就無效,屬於個人工作方法而已,要看規定製定的程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 3 # 魏新峰律師

    違反規定吸菸肯定不對,當然僅僅因為吸菸就被收廠牌無法上班是否存在處罰過度也需要結合單位規定綜合分。如果你覺著單位的規定過於苛責或者或者執行時超越了規定,可以向單位工會提出處理,如果沒有工會或者工會處理不了,那可以考慮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不過如果走到這份上,就做好離職準備,走的時候讓他給你補償一筆,撫慰下你受傷的靈魂

  • 4 # 唐家大少1987

    如果公司有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等,明確規定:禁止廠區吸菸的,那麼不管是在哪裡,只要不是廠區的“吸菸區”,就算違反規章制度,特別是一些煙花、橡膠、石化等易燃易爆炸企業,一旦出現事故那就是刑事案件了。

    對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需支付補償金

    當然了,如果事前不知道的,也沒有規則制度公佈,比如主管、經理的私人行為,這種情況下是無法直接解僱你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5 # 釘釘律師

    你好,現在只是收廠牌,不讓你進廠,並沒有解僱你,你如果還想上班,就接受處罰,如果不想上班,就爭取拿一定的補償,離職。

  • 6 # 遼瀋法律幫

    員工的行為是否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禁止吸菸行為是否規定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該規章制度是否違法法律規定損害勞動者利益?規章制度是否經過了公示方式告知了勞動者?如果公司不存在以上行為,那麼公司以員工在廁所吸菸就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予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履行了上述義務,則公司有權辭退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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