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協作精神

    醫生那個是有責任的,當時車上廣播要醫生來救,你不是醫生就不能去救,因為已經說出救人條件的。落水的,一般責任小點,基本上都沒有救生員證,也沒告知必須什麼人救,只能尊重現場人員的個人判斷自己是否有能力施救。當然,救人的事沒有人能說百分之百能救過來,就是在醫院搶救室也沒人打保票何況在外面。基本上是死馬當做活馬醫了,能有人救就不錯了。要是嚴格按法律來按規矩來,就是打電話報警由專業人員來救,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個人觀點

  • 2 # 志在四方12345

    謝謝親邀請 無論是高鐵還是平常作為正常人在施救別人前 必須要向病人家屬和組織者說明自己的身份和能力 取得他們她們的理解和支援 避免以後給自己留下不必要的麻煩 落水救人失敗 對於這件事不會有太複雜 哪怕沒有救生員證也沒關係 關鍵是救人者自己必須要有那個能力 不然人救不了自己的小命不保還給別人添麻煩 要量力而行 不可逞強

  • 3 # 李郎12

    不但高鐵只要是涉及到需要專業枝能才能施以援手的事,都應該讓有專業枝能的人援手,不懂的人會起好心辦壞事,反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給自己帶來法律責任。至於溺水的事要是我遇到,我會先打電話問懂法律的人士,該怎樣施救才不會給自己帶來法律責任,現在作事不能衝動,要先把後路找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只夠維持正常生活的人不能把能自己想得多高大尚。

  • 4 # 一燈9

    這個社會此類問題越多,就越讓人心寒,也越使人無所適從。但有幾句話可以略作回答:醫院裡面的醫生都有執業證書吧,但仍有很多病人搶救不回來。甚至,暫時搶救回來,過些時間還得死,這不能說醫生搶救不力吧?人總是要死的,咋死不是死?入水救人,跟有否救生員證,不能聯想著說吧?如果這樣,是否國家還應發一個專業攙扶老人證書?再說,現如今這個證、那個證的不是少了,而很多證非但毫無實際意義,只要有錢、有關係都可買到,而且保證是真的。卻去問問,社會上那麼多領導幹部的什麼學位證書,有幾個不是代培了一下,甚至弄幾個替考的,走個過場化點錢得到的。如果真實一考保證90%以上,都得抹了。社會越浮躁,這個那個的規矩越多,而絕大部分的規矩都是擺設。不要睜著眼睛說瞎話,天天叫這是“進步”。越多條條框框,說明人們越不能自律,人越來越少了自律,不應說是進步,而是退步,只能說是越來越多的動物屬性在人身上體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大肉食毛雞價格還會漲嗎?後市預測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