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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octor周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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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哥說險
這是一個悲劇的事,但是法律確實沒有規定,保險和肇事方有墊付醫療費的義務。
1、但是大多數情況下,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保額內墊付1萬。商業險通常不會墊付。
2、保留好各種費用憑證,醫療費用憑證醫院會給,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傷殘鑑定費等等,能留下憑證的留下憑證,沒有費用憑證的,一定要記好賬。後面索賠要用到。
3、理賠時,往往會在後期治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等非治療性的費用上面發生糾紛,原因就是沒有相關的憑據來佐證。其中,誤工費可以由工作單位或者工資流水來計算,後期治療費需要由專門的醫療鑑定機構認定,而營養費、交通費一般都是酌情處理。
4、例外的是合理的精神損失費,可以有交強險來賠付。
5、另外一種糾紛就是肇事者可能存在違法行為,例如無證駕駛,車子未年檢,酒駕、醉駕等屬於保險拒賠事由。這種情況最好找保監或者法院,以受害人的健康權被侵犯為由索賠,畢竟司機違法的結果,不應該由受害人承擔,完全可以保險賠付後,保險公司和違法司機打官司去。
一次事故,算是孩子買了次教訓吧。平時也要多注意給孩子普及交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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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炮說財經
從法律的角度講,對方即使是全責也沒有墊付醫療費的義務。
很多人看到這一點覺得特別不理解,覺得於情於理都很難接受。但是這個是事實,有其是肇事車輛的保險上的比較全的車,基本是不會墊付,即使是全部責任。
一般有人傷的時候,第一時間會報警,然後是120送醫院,同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然後開始聯絡家屬。交警會對事故作出責任鑑定,一般發生人傷之後,交警會將車扣押會交警隊,等事情處理的差不多的時候才可以把車開走。
先給孩子治療,只要你不簽字這個案子就不能結案你有充足的時間來處理後續的事情,而不是糾結在誰墊付醫療費的事情。如果因為糾結這個事情,而耽誤了孩子的治療,得不償失,畢竟受傷的人是自己的人。
可以選擇一邊治療,一邊和對方協商處理這個事情,但是在這個情況下,駕駛員一般都不會出面了,基本上都是和保險公司在溝通整個事情,如果駕駛員出現,並看望,也不要糾纏,該如何賠償就如何賠償。
從情感上講,自己的人受傷了,肯定心裡面不好受,但是一切都按照正常手續走就行。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作為受害人可以請求的權利有如下幾點: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確定
7)被撫養人生活費。另外,還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等。情況不同,賠償的專案和標準也有所不同。
當然上面這些都是按照事情情況進行計算的,並且都有一定的標準,也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的。
記住,發生任何事情,處理起來都有一個過程,要相信法律,一切在正常的流程內處理就行,千萬不要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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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北老王
1、傷者為大,親者為重。畢竟孩子是自己的,所以第一時間你墊錢,先給孩子及時必要的治療,待病情穩定後,按照我的步驟進行理賠。
2、向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辦案機關通知保險公司在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醫藥費。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也可以直接給受害人賠償。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醫藥費的,在接到辦案機關《交通事故醫療費用墊付函》後先行墊付醫藥費。拒絕墊付的,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由法院對肇事車輛承包保險公司下達《先予執行裁決書》,強制要求保險公司先行墊付(條例規定的如肇事者逃逸、盜搶期間等情形除外)。強險範圍內最多可墊付1萬元。
3、超出強險墊付範圍或對方涉嫌逃逸等情形,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由辦案機關通知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墊付醫藥費。
公安機關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救助基金機構,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符合要求的,對醫療機構進行打款(只墊付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超出時間的需提供醫院書面說明)。事後再向肇事者追償。
4、如果病情嚴重或上述金額任然不能滿足治療時。
與交通管理部門溝通,儘快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向法院申請保全對方車輛,正式提起訴訟。但是判決時,需要很多證據材料,所以需要提前跟法院溝通。具體有傷殘鑑定、三期鑑定、交通費、誤工費等等,需要做鑑定的做鑑定,需要蒐集醫院材料的準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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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八錄105180807
感覺大家表態都比較快,我是覺得提問的人其實說得不太清楚。出事故孩子在醫院,肇事方不肯付醫療費。可以有很多的解讀:一種,小孩受傷不重,肇事方送醫院的時候,付了急救費,後續的治療,他不肯再墊錢了。這個情理上不好接受,但是從對方的角度來說,也無可厚非,畢竟買了保險(判全責也可能是認的,為了通過保險降低損失),相應的費用只要是合理的,保險公司都會承擔,他個人墊付的錢,有很大概率拿不回去;第二個是受了輕傷在醫院,肇事方完全不管直接失蹤,只留下保險公司的資訊只接交警電話。這個很不道德很不近人情,但是法律上也沒問題,你自己墊付治療以後全部的錢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拿回來。如果交警傾向於你們,也可以在扣車或者一些方面給他製造點麻煩,但也不大;三一個就是受的是重傷,對方玩失蹤,這個感覺就比較奇怪了。全責情況下拿不到諒解書可能被判刑,一般不會那麼傻逼。所以,我的意見是,提問題,還需要把細節明確一點,不然大家那麼積極地迴應未必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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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讓魚兒飛起來
車主墊付只是情理上,與法無依。從情理上
看,碰瓷事件太多,消耗了許多人的善良。
通常有的確沒錢的:許多996都是車奴房奴終年給馬劉們奮戰,經濟拮据,實在經不起一絲意外折騰,能有保險就是傷者方燒高香了,賠償只是早晚的事。
還有出險時鬧僵賭氣:車主有錢也不給,認為傷者訛人,傷者認為車主沒人性。前期過激言辭造成雙方失去信任,再難有誠意的溝通與諒解。
再就是常玩車的主:深受墊付難討之苦,再說,有足額保險,你傷者直接與保險公司索賠就是,並保證全力配合。
有個案例,一東北大車司機,剛貸款買的車,在山東出車禍,被燒傷,光搶救就近四十萬,不救就等死,客戶幫忙墊付三十萬,又到保險公司來協調先行預付賠款。
真到救命上,還是好人多。通常缺的是信任與溝通。
也有那出險成仇人一般,有個案例,出險五年了,傷者開庭時一說起車禍中受到的傷害,數次哽咽,懷恨無比。
我說車禍過去五年了,可你仍生活在車禍陰影中,用他的錯誤懲罰自己(其實還不全是他過錯),如他更不小心直接造成當場逝去,還有機會抱怨?
現在你該放下享受生活,都死過一回的人還有什麼放不下?當時他臉一下頓悟,一直愁苦的臉上露出笑容,那個案子也調解OK。
面對意外,冷靜溝通協調,最後有保險總比沒有強,還有最後一根稻草。比起女碩面對的不講理不是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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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鬼谷雜談
回答不少了,我也給你支支招!
先看病,不要耽誤!該花多少錢花多少錢,按照對方有保險,儘量消費汽車保險報銷範圍內的消費,人是最重要的,不要因為任何事情,導致人有問題,那就後悔莫及了。
報警,聯絡對方保險公司。如果還沒出警,先把報警手續走了,對方多少責任,責任判定清楚。如果對方全責或者部分擔責,那就聯絡對方保險公司,把事說一下,讓對方保險公司知道出了這樣的事。
看病沒錢了怎麼辦?你可以拿到交通事故鑑定,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墊付醫藥費。保險公司會跟你聯絡處理的。
不要抱著訛人的心態!現在保險業這麼發達,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理賠的原則給你報銷,不要惡意消費沒有意義且保險報銷額度外的東西。到時不給你報銷,就沒地說理去了。
以後還是離車遠遠的!本著誰受傷害最大,誰的責任越大的原則!安全第一,錢沒了再掙,人沒了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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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曉說渡紅塵
對孩子被撞受傷表示慰問。有人傷的交通事故處理還是比較麻煩的。
首先,你要確定肇事汽車的保險情況,是隻有交強險還是買的有商業三責險,這個非常重要,弄清楚這個才好決定後面怎麼處理。
先說比較壞的情況,即肇事車只有交強險。交強險對人傷賠償限額是一萬。不知道孩子的傷情如何,如果治療費不超過1萬或者超的不多,則不必擔心,如果治療費較高,遠超1萬,那就要考慮肇事方的家庭經濟狀況和態度,如果不好,應立即去法院起訴,並申請財產保全(扣車)。
再說比較好的情況,即肇事車出了交強險還買的有商業三責險。這樣拿到經濟賠償是沒有問題的,可以放心。對方不墊付醫療費從法律上並無過錯,因為法律沒有規定肇事方有墊付醫療費的義務,這種情況無非是兩種原因,一是對方沒有錢,墊無可墊;二是對方害怕被打或被訛錢而不敢見面,這個是被某些蠻不講理的人搞壞了。首先,交強險可以有一萬的救治墊付,需要更多墊付的話,你可以和對方心平氣和的接觸,協商此事,大部分人都是通情達理的,在對方能力範圍內,我想都會答應。
墊付醫療費並不是把錢給到你手上,而是你和對方共同去醫院交費,交費票據給對方,你留影印件,寫收據分別留存。
對人傷交通事故,很多保險公司都有專人負責,對於理賠方面的問題多和保險公司的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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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5513160657474
發生事故後下車進行檢視,同時撥打122/120/通知保險公司,不調解,不探望,不墊付!不墊付的原因大家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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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耗子嘴裡的貓
對方可能覺得有車輛保險,所以才會不墊付吧?!
不管如何,孩子現在才是最重要的,先通過交警、保險公司一起談,總會有辦法的。
祝孩子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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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的孩子被人撞了,對方全責,只要對方沒有酒駕毒駕,肇事逃逸或者車輛脫保、故意為之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下你如果要求你孩子住院期間的醫藥費,全部由對方來出是不可能的,你自己也要墊付一部分,畢竟治病救人最重要!因為有些事故也不是對方特意造成的,有巧合的成分!或者說大家都不願意!可事故已經發生了,就要處理!對方有過錯但沒涉及犯罪!
所以你主張要錢也是對的,合理的,一般最多要到幾萬塊錢。在事故責任認定書沒有出來之前!你一般見不到肇事者,個別人會有愧疚感,可能主動上門謝罪送錢。一般很少,這時你可以去交警中隊找處理事故的交警,讓他去幫你要錢,應該會要到一部分!你可以要求交警扣對方車輛一段時間,但不是無限期的!事實是往往有錢有權的人,都和交警隊的人認識,很熟,普通百姓誰也不認識,結果你也懂得!你有證據表明交警違規,就可以去事故科投訴!
也有可能交警沒要到!你就得等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去對方保險公司要醫藥費,由保險公司先行墊付一部分;如果保險公司拒絕墊付,那你就請交警給調解,出個大家都接受的賠償方案,簽字立據!如果調解不成,雙方就準備請律師打官司吧!由法院來最終判定,主張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