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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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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方今報
女孩給停車讓行的公交司機飛吻,就好像女孩把緋聞給了自己一樣溫暖,這就是正能量的力量。因為,不禮讓行人的車多了,這樣的新聞才顯得彌足珍貴。
其實,“禮讓行人”不僅關乎到個人素養,而且還受法律約束。
“禮讓斑馬線”就是必須保證行人在人行橫道上的絕對通行權。現在許多駕駛人在沒有訊號燈的路口看到行人後,有“禮讓行人”的意識,採取了緩慢透過方法,這樣做其實也是不對的,正確的做法是在無訊號燈的路口,看見前方的斑馬線應該先減速,確認行人要透過時停車讓行。
按相關規定,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道時未停車讓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且駕駛證扣3分。比如,行經單向兩條以上車道的斑馬線時,如果行人已經通過了第一條車道,進入第二、三條車道,停在第一條車道的機動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慢速安全透過,不必等行人走完整條斑馬線。行經單向兩條以上車道的斑馬線時,如果同向行駛的車正在停車禮讓行人,其他並行車輛駕駛員一定要停車禮讓,千要不能超車透過,否則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見到行人從對向車道走來,距離行人最近的車輛應該停車讓行;路口右轉時,遇到直行的行人,車輛必須禮讓行人;人行道和路口安全島之間的斑馬線,右拐遇到行人正在透過時,也必須停車讓行。
當然,行人也不能在道路上為所欲為,根據鄭州警方最新發布的訊息,自7月12日鄭州警方開展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治理行動以來,形成了嚴管嚴查的高壓態勢,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果,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35.2萬起,其中行人和非機動車“三教育一採集”近20萬餘起。
交通文明是互相禮讓,你恭謙禮讓,女孩才可能給你飛吻。
到底是人讓車,還是車讓人?這個問題已經不算是很新鮮的問題了,現在機動車數量增長迅速,但道路仍然有限,所以經常能看到人、車混行,彷彿一鍋“濃粥”。
在這個問題上,大概有這兩種看法:第一,有人認為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中是比行人要強勢一些的,所以理應讓行人,承擔比行人更多的禮讓義務;第二,機動車和行人都是平等的,身上都擔負同樣的義務和義務,不能因為行人處於弱勢就能忽略交通法規,隨意闖行。比如——“中國式過馬路”,想想還真是挺可怕的,聚齊一堆人,不管前面有沒有車,只管往前走,仗著“人多勢眾”。
其實在小編看來,這兩種看法都沒有錯,也都有各自說的通的地方。由機動車不讓行人或者行人搶行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太多了,每一起都很讓人心痛,因為一絲疏忽、大意或者是僥倖,活生生的鮮活的生命就這麼沒了,留給幾個家庭都是痛苦。所以,不管是機動車還是行人,都是交通行為的參與者,都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定。機動車可以慢下來,而行人也要注意自己的交通行為,大家一起守護交通規則。
(編輯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