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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通訊一小兵

    應邀回答本行業問題。

    長期欠費的手機號碼,運營商將會回收,進行二次放號。

    按照電信管理條例,一般來說欠費3個月的號碼運營商就會登出。

    現在管理運營商的是電信管理條例,電信管理條例規定,欠費3個月的號碼運營商才可以停止服務,在這之前只能暫停服務。

    不過有一種情況可能運營商不會登出這個號碼,比如拿了運營商的合約手機的,這個可能會一直欠費欠到合約結束。

    現在手機號碼都是實名制認證,欠費會掛在這個身份證之下,而這個身份證則會被計入黑名單,以後將無法辦理該運營商的業務。

    欠費按照規定還可以收取滯納金,這個是按照天來收取的,不過最高不會超過欠費金額,而且實際上一般這個費用也是可以協商的,甚至可以免除。

    欠費被登出的手機號碼,通常還會有3個月的冷凍期。

    一般來說,運營商不會將欠費登出的手機號碼馬上對外銷售,通常會有3個月的冷凍期。在冷凍期之內的手機號碼,原機主還可以辦理”號碼找回“。但是如果超過這個期間,運營商就可能對外”二次放號“了,這樣基本就沒有找回來的可能性了。

    現在的很多人辦理的老號段的手機號碼其實都是這種"二手號碼",這也是很多人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電話和簡訊的原因。

    總而言之,運營商對於長期欠費的手機號碼,會二次放號,並不會一直放在那裡,畢竟手機號碼是運營商的”資產“,是需要被迴圈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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