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家政部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做好財務管理,依法建賬,維護社成員收益,推進合作社規範建設。
一、制度要求。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做好基礎工作。建立健全收入管理、開支審批、財務預決算、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和財務公開等方面的制度,明確社員大會、社員代表大會、理事長、理事、經理、會計人員的職責和財務許可權;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設定會計賬簿、制定財務流程;為每個社員建立賬戶,記錄成員盈餘分配等權益變動和交易情況。這是以往合作社的軟肋,需加強。
二、建賬準備。一搜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章程、股東名冊、組織架構及人員名單、銀行開戶許可證等,確定合作社的成立日期、註冊資金、法人代表,涉及的稅種、發票的領購和納稅申報;成員往來、股金髮放、盈餘分配比例;工作人員工資標準,銀行賬號、戶名等。二依據出資協議,現金出資的需開據現金收款收據,實物出資的需開據物資清單,確定數量、單價及入股出資金額,土地、技術等其他權利出資的需出據有關的協議,確定面積、價格及入股出資金額。三整理現金收據、出資清單,得到現金和銀行存款賬戶數額。四整理固定資產清單,在建工程專案名稱和相關建設費用票據;五建立客戶檔案。6、其他事項,如生產基地、生鮮產品等相關情況。
三、建賬流程。設定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總分類賬和必要的明細分類賬。一編寫科目及金額表。二填寫賬簿內容。在賬簿的封面寫明本賬簿名稱、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和時間。其中,合作社名稱、賬簿名稱、賬簿頁數、會計年度、啟用日期、單位負責人、會計主管、記賬人員的姓名等,都要由有關人員蓋章,加蓋農民專業合作社公章。三設定賬戶目錄和賬戶。四初始資料錄入。
四、成員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因社員構成、業務往來、盈餘分配和公積金量化等財務活動方面的獨特性,合作社建賬時要專門設立社員賬戶,用來記錄社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交易情況以及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所擁有的份額的會計賬戶,也是確定社員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盈餘分配、賬產分配的重要依據。這是關係到每一個社員的收益的二次分配賬目。
成員賬戶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部分,它是檢驗合作社是否真正起到合作社作用的一個主要手段,也是檢驗合作社能否持續的依法合規的發展下去的重要依據。
據報載,鑑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賬目的特殊性,有的地方在鎮政府的指導下成立了合作社“審計核算服務中心”,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合作社取消原有會計和出納,只設報賬員,由報賬員向審計核算服務中心提交報賬單,審計核算服務中心集中辦理會計核算服務業務。這是一個值得推廣的做法,它既保證了合作社財務賬目的規範性,又是對合作社運營情況的財務監督,讓合作社社員放心。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家政部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做好財務管理,依法建賬,維護社成員收益,推進合作社規範建設。
一、制度要求。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做好基礎工作。建立健全收入管理、開支審批、財務預決算、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和財務公開等方面的制度,明確社員大會、社員代表大會、理事長、理事、經理、會計人員的職責和財務許可權;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設定會計賬簿、制定財務流程;為每個社員建立賬戶,記錄成員盈餘分配等權益變動和交易情況。這是以往合作社的軟肋,需加強。
二、建賬準備。一搜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章程、股東名冊、組織架構及人員名單、銀行開戶許可證等,確定合作社的成立日期、註冊資金、法人代表,涉及的稅種、發票的領購和納稅申報;成員往來、股金髮放、盈餘分配比例;工作人員工資標準,銀行賬號、戶名等。二依據出資協議,現金出資的需開據現金收款收據,實物出資的需開據物資清單,確定數量、單價及入股出資金額,土地、技術等其他權利出資的需出據有關的協議,確定面積、價格及入股出資金額。三整理現金收據、出資清單,得到現金和銀行存款賬戶數額。四整理固定資產清單,在建工程專案名稱和相關建設費用票據;五建立客戶檔案。6、其他事項,如生產基地、生鮮產品等相關情況。
三、建賬流程。設定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總分類賬和必要的明細分類賬。一編寫科目及金額表。二填寫賬簿內容。在賬簿的封面寫明本賬簿名稱、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和時間。其中,合作社名稱、賬簿名稱、賬簿頁數、會計年度、啟用日期、單位負責人、會計主管、記賬人員的姓名等,都要由有關人員蓋章,加蓋農民專業合作社公章。三設定賬戶目錄和賬戶。四初始資料錄入。
四、成員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因社員構成、業務往來、盈餘分配和公積金量化等財務活動方面的獨特性,合作社建賬時要專門設立社員賬戶,用來記錄社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交易情況以及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所擁有的份額的會計賬戶,也是確定社員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盈餘分配、賬產分配的重要依據。這是關係到每一個社員的收益的二次分配賬目。
成員賬戶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部分,它是檢驗合作社是否真正起到合作社作用的一個主要手段,也是檢驗合作社能否持續的依法合規的發展下去的重要依據。
據報載,鑑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賬目的特殊性,有的地方在鎮政府的指導下成立了合作社“審計核算服務中心”,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不變的前提下,合作社取消原有會計和出納,只設報賬員,由報賬員向審計核算服務中心提交報賬單,審計核算服務中心集中辦理會計核算服務業務。這是一個值得推廣的做法,它既保證了合作社財務賬目的規範性,又是對合作社運營情況的財務監督,讓合作社社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