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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什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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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空飛翔1693

    不是所有的醫鬧都是合法,更不是所有的醫鬧都是是非法,其中就有非法行醫,小病大醫,無病也醫無法維權情況,把問題一棍子打死的專家們,總有一天專家們與他們的親人都會享受非法行醫的惡果。

  • 2 # 小官鉅貪

    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大家,深圳百份之九十的醫生看病極度馬馬虎虎,不知道什麼原因,可能是這幾年醫保普及化後看病的人多了壓力大還是回扣這條路堵死了沒動力,作為病人不分高貴與低餞每個人都對自己的病痛一樣的重視,所以醫患關係才會這麼惡化,這是一個雙向關係,不要一味著怪病人醫鬧,要解決這問題醫生隊伍也要重視,我也算是長得人模狗樣去醫院看病都有這種感覺,難道還要我們每次去醫院看病還要找熟人打招呼嗎,我要找深圳任何一個公立醫院院長打一下招呼都沒問題的,但是普通市民及外來務工人員的低薪階層怎麼辦,政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重視醫生的積極性,惠及民生才是正道,不要整天喊口號!還有我可以這麼斷定只要是街道辦副手以上的沒有一個人會不找一下熟人去排隊看病的,所以領導不懂得民間真正疾苦。。這種立法一看就是街道辦副手以上的人想出來的,領導看病給醫院醫生打個電又不犯法,普通百姓找誰打電話呀。

  • 3 # 中囯觀察家

    醫鬧的根本原因都是因為錢。是屬於經濟訴求的範圍。產生的原因主要是醫患雙方對治療過程效果認識上的差距和利益驅使。

    1、醫學連簡單的感冒都解釋不清,治療不完美。但是,卻有的專家、醫生卻像算命先生一樣裝腔作勢,胡說八道,強詞奪理。

    2、有生命的人、活生生的患者,經過治療後病症加重或者死亡,而醫生和醫院解釋的輕描淡寫。既然治不好,就要在事先說明。不要在患者家屬花了錢以後說什麼“醫療不能解決一切疑難雜症”等。要尊重生命、實事求是。

    治療的原則,應該是:治療比不治療要有所好轉。如果治療無效、治療比不治療還要加重病情,就不能收費。把人治死的應當賠償。特別是手術,不能有霸權條款。推卸責任。人財兩空,醫之大忌。

    3、治療過程中發生的失誤、意外、誤診誤治等。但沒有正常、令人滿意的賠償、補償、補助措施。醫患之間的資訊不對稱。

    歷史上曾經發生患者家屬因為不懂得醫學知識而打敗官司、後來自學醫療知識而打贏官司的事件。值的反思。

    4、也有患者家屬期望值過高、沒有達到自己的心理預期結果和患者及家屬急切焦慮的心情的原因造成。

    5、醫院醫生當中存在的“收紅包”、“開大方”、“過度醫療”等不正之風的大量長期存在。

    6、吸取和學習以色列、法國、美國等國家發生的,醫生在罷工以後患者死亡率大幅度降低的經驗教訓。探索其價值和意義。

    7、中國現階段的醫療體制機制與國外沒有接軌,造成心理落差。

    8、醫鬧、醫患糾紛應該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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