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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明白白224706934

    這是一個向法律挑戰的問題,也反映提問者憐才試法的嬌情,顯然無論在哪個國家也行不通。

    一,法律是毎一個國家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國家為了規範公民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並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必將受到對應的懲罰。吳謝宇親手殺死自己的母親,比他去傷害別人的性命性質更為嚴重,冷血,殘忍,且是一個有知識,懂法律,有行為能力的的人,假若對他放棄懲罰,讓他迴歸校園,我相信,到了社會工作,他會更加冷血和殘忍做出我們意想不到的事,危害單位,危害團體,危害國家。他必須受到法律的相關懲罰。

    二,從人性道德觀念上講,也必須作為一面反面鏡子,嚴懲不貸。母親含辛茹苦把他帶大,教棄成人,他能以優異的成績考上北京大學,在大學裡經受不了外界邪惡的誘惑,對養育他的母親沒有半絲反芻之情,不僅不悌不孝,不僅只動殺念之心,而且付諸行動。殺了母親又鎮定地返校學習,無一絲愧疚之心,是一般殺鍇誤殺人能做得到的嗎?殘忍,冷血這種性格的形成絕非一朝一夕吧,從道德倫理上,他也必須愛到懲罰!

    故此,作者的慈悲為懷的心是好的,但在具體對待吳謝宇這種冷血,殘忍人的身上過分了。在這裡套用一句話,對惡人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殘忍。

  • 2 # 傲雪寒梅2420247

    你的分析判斷非常合理,一個母親從孕育到養育成才不知道要付出多少心血!我也是一個兒子的母親,從兒子上幼兒園到中學畢業我除週末從沒睡過懶覺,以前只休一天,週六看著兒子寫完作業洗完衣服,周曰帶孩子探望父母,所以我理解吳謝宇媽媽帶他的艱辛,為什麼呀?這麼高的智商,又是學霸,非要親手殺害自己的母親?原本是一個前途無量的人自毀前程,為什麼呀?……

  • 3 # 教育練真堂

    吳謝宇必死無疑,沒有疑義;當有人同情他時,又有誰同情無辜的母親謝天琴?

    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命抵命,這就是死刑的意義

    在2015年7月11日,當吳謝宇向自己的母親謝天琴舉起屠刀時,他不是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和代價,只是心魔附體的他,沒有放過母親,也沒有放過自己。

    當我們關注這個奇案時,我們總會有相似的疑惑之處:當父親吳志堅在2010年肝癌去世後,本來應該相依為命的母子,為什麼會反目成仇?也許仇恨的種子早已種下,又是什麼導火索,讓吳謝宇走出了最後一步,跳下了命運的懸崖?

    第三、連自首都放棄的吳謝宇,一直存在僥倖心理

    吳謝宇的罪行,不止是弒母,還有分屍罪和潛逃罪,並且持有30多套假身份證。後兩項說明,他有著長期周密的計劃和強大的執行力。在吳謝宇沒有被抓之前,他是深藏在社會角落裡的不定時炸彈,就差走到本問題提問者的面前。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誠哉斯言!

    只是,吳母能瞑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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