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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經札記

    銀行為了吸引客戶存款,按照客戶的存款金額和期限給與相應的禮品獎勵,有時候甚至直接折算成現金反饋給客戶,從雙方的行為和意願上看,儲戶和銀行是達成了一定的默契的

    10萬元,存一年送你100元價值的禮品,這是在銀行仔細計算了存款帶來的價值和支行的營銷費用後產生的定價。當客戶沒有存到一年有的甚至幾天就提前支取了存款後,銀行 沒有達到預計的存款收益,白白損失了營銷費用,對於銀行來說 當然覺得很懊惱。

    對於這個問題,主要看客戶的動機行為: 如果客戶確實是因為家中有事,資金急缺而動用未到期的存款,這是無可厚非的。 作為不缺錢的銀行,通常也不會為了那麼點禮品和客戶吵得不可開交,破壞了自身的形象也得罪了客戶。

    但是,如果客戶就是為了貪圖那點禮品,抓住銀行的這個漏洞,多次反覆支取的話,銀行也是無可奈何的。

    說到這裡,給大家分享一個我們銀行內部真實發生的一個案例:

    也就是兩三年前的事情,當時我們銀行在開門紅期間開展了存款送雙倍積分兌換禮品的活動。

    那次活動的力度很大,有的銀行為了吸儲和周邊的銀行競爭,兩萬塊錢就可以增送一袋品牌大米。

    有個客戶在一家支行存款20萬一年定期,按照活動可以領取相當於10袋大米的禮品,客戶選擇等額兌換現金,給了500元。

    不久之後銀行的主管在查詢客戶管理系統和報表系統時,客戶資金大額變化顯示才存了2天的定期存單就在另一家支行被提前支取了。

    主管就特別留意了這個客戶,記下了客戶的銀行客戶號,過了幾天發現這個客戶又在另外一家兄弟機構存了20萬存單,這時候主管就給這家銀行的負責人通了氣,提示可能遇到惡意套取禮品的客戶了。

    果不其然,打過電話的第三天,這家銀行負責人就給主管打電話說客戶又在別的銀行提前支取了這筆存單。

    等於說這個客戶在一個星期內利用20萬大額資金存定期為幌子,在我們兩家銀行套取了1000多元的禮品。

    隨後,主管將情況上報給了上級部門,對這個客戶進行重點關注。在全轄的網點進行了情況通報,在客戶準備第三次提前支取時,被我們同事當面拆穿,並加入我行黑名單客戶。

    總結起來說,提前支取的話如果客戶急用無可厚非;

    如果客戶已經存了幾個月的話,客戶提前支取利息本身就會收到損失,銀行這點禮品也就算不上什麼。

    但是,對於惡意套取禮品的客戶,還是要受到誠信方面的譴責的,雖然不違法,但是絕對不提倡。

  • 2 # jcchclch

    銀行也是為有錢人服務的,根本不是為人民服務的,比如存錢三百萬以上就可受享高利息,錢少的人只能給你最低的利息!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自己已經沉悶了2年,有什麼辦法能讓自己快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