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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巴山夜雨7297

    這個要視離婚後的居住情況而定,如果離婚後,一方的戶口遷出到其他住址就自然分戶了,如果戶口沒遷出、仍居住在一起就不需要分戶。

  • 2 # Annie38510643

    分誰的戶?-跟著爸分媽的還是跟著媽分爸的?或者跟著爸分爸的跟著媽分媽的?這子女是學齡兒童還是扣腳大漢?問問題腦子要回路通暢。

  • 3 # 老蔣閒言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一定是個已經成年的人,至於成沒成家,從表面上看不重要,但是從實質上看,很重要。下面就聽我來分析,大家贊不贊同我的意見吧。

    這對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的夫妻,至少也是在45歲以上的人。父母離婚雖然傷害不到成年的子女,但是對一個完整的家,就會支離破碎了,不是跟著父親就會跟著母親生活。本來父母就夠傷心悲痛的了,如果子女以父母離婚為由,要求分戶的話,就太不合時宜,太不近人情了,這把刀子會捅得父母更加傷心欲絕。

    要是沒有結婚的單身子女,提出另立門戶的話,證明在心裡對父母都是陌生的,也可以說是冷酷無情。因為,父母無論哪一方,在失去了感情依託孤獨的時候,從內心來說,是多麼的希望子女能陪伴在身旁,用精神上的慰籍,度過寂寞黑暗的這一時期。孩子不僅不能做到這一點,反而雪上加霜,父母在精神上失去了對子女的依靠,是會寒心的。

    如果你已經是個成了家的人,雖然樹大分支是大家都明白的一個普通道理。要想獨立門戶,也不能選擇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時期,向父親或者是母親提出來。很可能你已經做了父親,或者是母親,一意孤行,就會背上不孝的罵名,你的後人又會怎麼看你。慎重的三思,再找一個恰當的時機,提出分戶,不論是父親還是母親,可能就會過得了心裡的這道坎了。

    我是一個兒孫滿堂的老人,我希望提出這個問題的孩子,是個通情達理的明白人,暫時不要和父親或者母親分戶,這才是正確的。

  • 4 # 倚夕陽笑黃昏

    隨著戶籍改革,已不分農業和非農戶口,統稱為居民戶口,看似戶籍已無多大用處,但是面臨拆遷、賠償等問題時又有很大不同。

    至於你提的問題,就我所知,以前要求沒那麼嚴格,以前只要理由充分或潛規則下就分了,但是現在越來越嚴格。

  • 5 # 法伊mocol

    依據《中和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對於題主所說的父母離婚後,子女能否分戶的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考慮:1.未滿18週歲,則子女的戶口跟著父母,由父母代辦戶口的遷移;2.年滿18週歲,可自行辦理戶口遷移,單獨立戶。

    總的來說,是可以分戶的。但是,由於各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操作形式不同,對於分戶的具體事項,題主可以與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聯絡諮詢。

  • 6 # 法智匯

    如果未滿18週歲,原則上子女的戶口跟著父母,由父母代辦戶口的遷移;如果年滿18週歲,可自行辦理戶口遷移,單獨立戶。具體分戶事宜建議直接諮詢當地戶籍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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