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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知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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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親面獸
由乙方付全責,然後乙方向丙方追討。
如果乙方能抓到丙方,那麼可以併案處理,丙方具備償還能力就丙方直接償還,不具備償還能力則乙方償還剩餘部分,繼續向丙方追討。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丙方都跑路了,就是乙方全責,以後網上通緝丙方。
由乙方付全責,然後乙方向丙方追討。
如果乙方能抓到丙方,那麼可以併案處理,丙方具備償還能力就丙方直接償還,不具備償還能力則乙方償還剩餘部分,繼續向丙方追討。
一般來說,這種情況丙方都跑路了,就是乙方全責,以後網上通緝丙方。
對於您問題裡提到的,甲方將錢款轉給乙方後,乙方又轉給第三方(稱為“丙方”吧),但是丙方並未將錢款轉交給原來甲方應該交的地方嗎?如果原本是應該由甲方直接交給該交的地方,那麼現在丙方並未將錢款交給該地,該地未收到錢款的情況下,有權直接要求甲方負責賠償。
問題中如果甲方將錢款轉交給乙方後,從法律層面來說:如果有證據能證明甲方將錢款轉交給乙方,能證明金額及需要轉交的相關地方和人員,乙方也承諾答應按時、按地轉交的。那麼,甲方與乙方形成了契約關係,乙方未按約定將錢款轉交給相應的地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該錢款。如果不能提供證據的話,乙方耍賴時,甲方也只能自認倒黴了。如果能證明甲乙雙方的約定行為,那麼乙方賠償後,相同的方式乙方可以找丙方進行賠償。同樣需要有相應的證據能證明。
這種屬於代人轉交物品等事件在平時生活中遇到很多,但是大家因為法律防範意識不強,經常出現轉交人沒有按時、按地、按人轉交物品,導致後來追溯不清,沒有有效的證據證明轉交過程中,委託人和承諾人的協商內容等。完全只能靠信譽來做背書了,遇到守信的人還行,反之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相關案例可以參考我們發的第10期影片內容,關於快遞代收的話題。類似於幫人代收快遞弄丟的,如果乙方承諾幫甲方代收的,弄丟了就屬於乙方的責任,甲方可以依法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