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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漪夢若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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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魏三傻子
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百姓生活條件得到了顯著的提高,人們的精神素質跟經濟發展不成正比,一些不良習俗反而快速滋生,特別在農村把結婚快混淆才生意買賣了,什麼“三金四銀”之類的荒唐條件數不勝數,嚴重的傷害了年輕人的情感,對愛情價值觀的悲慘摧毀;更給男方家庭帶來了難以承受的經濟壓力,甚至引發了很多家毀人亡的悲劇。
究其原因,都是一些家長相互攀比,虛弱、無知,乃至愚昧的思想作祟,最好的辦法,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比如民政部門、文明辦等政府機構聯手出臺相關政策,把索要彩禮的相關人員列入誠信體系,一經舉報、查實,按照索要金額向索要方徵收高額稅收,然後再令其將剩餘部分如數退還給對方,同時在納稅和退還彩禮之前,列入失信名單,直到履行規定完成後一年方可從失信名單中刪除,對故意牴觸不遵守者提起涉嫌故意敲詐勒索刑事犯罪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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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4023458248137
彩禮不是當今社會才有,可以說歷史悠久,男多女少更是現在社會的現實,常言道物以稀為貴,不論什麼事情都是隨著當前的形式發展而定,上個紀世六七十年,彩禮就是三百至一千之間,那個時候物價也很低,玉米八分錢一斤,減鹽1毛三分一斤,現在收入是比那個時候高了,但物價也長了,娶媳婦自然也就水漲船高了,彩禮問題還真不是一時半會能解決的事情,需大於求沒辦法呀
除非國家出臺硬性規定吧。現在這種狀況我認為要先看男女雙方的觀點,一般情況下女方要彩禮也只是形式上的,會隨女方一起又回到小夫妻手上,要的是男方的態度,因此給多少雙方可以協調。如果女方要的太多性質就變了,還要不要繼續只能自己權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