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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鹽湖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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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桐財經
作為私募領域的過來人,我來簡單的說說。私募基金管理人甩鍋給託管人理論上很難,兩者的法定的職責不同,即便有分歧有異議,一般也只在股權類私募中出現,在證券類私募中出現的機率基本沒可能。
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的法定職責不同基金管理人是指憑藉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儘可能多收益的機構,簡單來說,負責基金的具體操作和日常管理。
而基金託管人是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證券投資基金運作中承擔資產保管、交易監督、資訊披露、資金清算與會計核算等相應職責的當事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通常來說基金託管人都由商業銀行擔任。
從以上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的涵義不難看出,兩者的職責是有很大差異的,凡是涉及基金日常運營,具體買賣決策,或者投資虧損,責任肯定是管理人的,如果涉及資產保全,資訊披露,資金清算等,責任是託管人的。
股權類私募和證券類私募在託管上的差異證券類私募基金,由於其主要投資二級市場,在現行的框架下,資金的劃轉是一個死迴圈,只能從託管銀行劃到證券賬戶,或者從證券賬戶劃到託管銀行,資金沒辦法劃出監督賬戶之外。
而股權類的私募基金則不同,由於股權類基金募集的資金,最終都要對接到具體融資的專案,託管賬戶中的資金,一旦打到專案賬上,就存在一定變數。雖說託管人可以監督資金用於約定用途,但事實上很難穿透監管資金流向,也很難分清資金的屬性,總會存在百密一疏的情況,出事也就成為可能。
甩鍋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證券類私募由於資金託管是閉環,資金託管在商業銀行沒辦法轉出去,資金不可能出問題,這類私募管理人甩鍋給託管人的機率為零。股權類私募資金託管是非閉環,最終資金要對接專案,資金從託管戶打到專案後,資金存在被專案方挪用的可能。現實中託管容易出現分歧和爭論的,絕大部分都是股權類私募。至於甩鍋會否成功,要看託管協議中對雙方責任的界定,託管人只在託管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現實中,託管人最多被人說監管不嚴,想完全甩鍋給託管人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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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憑藉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儘可能多收益的機構。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不可以甩鍋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