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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屋言老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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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島民阿峰
拆遷不分女兒好處,女兒還需要贍養父母嗎?這個問題其實是很難回答的,回答需要或不需要都是錯。
在我們這邊女孩是沒有權利回家分父母的財產的,當然也沒有義務贍養父母,也許是因為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作怪吧。
對於父母來說,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其實他們付出的愛都是一樣的,只是後期受到周圍的很多因素的影響,才發生了改變。
其實父母出現過於偏袒兒子,確實會遭女兒的不滿。如果在出現拆遷時女兒沒有分到任何拆遷款,女兒確實是沒有義務贍養父母。但是話又說回來,沒有義務就能忘記父母的恩情嗎?父母的養育之恩其實是不能用金錢去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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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敬聊生活
現今由於國家大力發展經濟需要,農村的拆遷戶也越來越多。根據人頭和房子、土地等來算,他們都會得到一大筆的錢。
在農村的話,拆遷戶們只要家裡人多、土地多、房屋多,他們也就能夠分到比較多的錢。但是前提情況是戶口必須在拆遷所在地,不然是分不到錢的。
那麼像以上拆遷款不分女兒好處,要不要贍養父母的問題?我們就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一下。
1.女兒要是還未出嫁,戶口在拆遷地,理所應當是有女兒的一份,這也是國家按人頭來分拆遷款的。
2.女兒要是已經出嫁,但戶口還在拆遷地,政府也是會分給她一份的,理所應當,孃家人應該把屬於她的這一份給她,要是不給孃家人他們自己是心知肚明的,面子上也是過意不去的,後面有什麼事也不好說話。
3.女兒已經出嫁,戶口已遷走不在拆遷地了。這時政府是不會再給她分一份的,理所當然她也沒有權利享用這個錢了。
4.關於父母的這一份拆遷款怎麼處理,是兒子的?還是女兒的?我覺得這時不應該是兒女說了算,應該由父母他們自己支配,這是他們的權利,他們想怎麼用怎麼花給誰都是他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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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池荷苑
孝是中華民族道德的基石。
我聽過這樣一段話“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則寒門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則世上無完人。”
百善之中,孝是排在第一位的,孝看的是發心,而不是看錶象,如果只看表象,以供養父母物質多少來論孝,那麼貧寒的人家就沒有孝子了。百惡之中,以淫色為首惡,但這個主要看行為,而不是讀內心,如果以心來論,好色之心人皆有之,那麼世上就沒有一個道德楷模了。
孔子說:“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義也。子之愛親,命也,不可解於心;臣之事君,義也,無適而非君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是之謂大戒。是以夫事其親者,不擇事而安之,孝之至也。夫事君者,不擇事而安之,忠之盛也。”
天底下有兩大法則,一個是命,一個是義。子女愛父母,是命,這是自然法則;臣子為國家服務,是義,這是社會法則。所以子女孝養父母,臣子服務國家,二者都是不可逃避的責任、義務。無論處在什麼樣的情形下,盡心盡力去做好,這就是忠孝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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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轉非的小工子
大家好我是小工子,下面說說我的看法。
贍養是義務,跟給不給遺產和拆遷款是不發生關係的。
但是有這樣一個問題,網上也是屢見不鮮。女兒什麼好處都沒有,老人病了,養老各種問題都要均攤。明顯就是老人的問題。還有就是以前的一些老思想。
第一 就是農村那些老思想作怪,我們小時候不都是父母給誰房子誰養老人嗎?呵呵,有幾個一直住父母給的房子了。
第二 女兒不用養老,呵呵。分錢的時候女兒來了。要不就是出現家庭矛盾了,女兒來扇風點火。
第三 小的養老,其他子女不用養。
第四 老人想把東西家產給誰就給誰,別人無權干涉。讓誰管誰就得管。
等等。
但是,因為贍養和遺產問題打官司的太多了。打得親情都沒了。
其實法律也規定了,如果多承擔贍養義務的,理應多分,少承擔或沒有承擔的,應該少分或不分。所以,沒有分得財產的,可以適當減少一部分義務,讓分得財產的多承擔一些義務。但是即使沒有分到,也不能拒絕贍養老人。
如果女兒戶口依然在村裡,那麼拆遷款理應有女兒的份。除非只按房子給補償,房子是老人名下,那麼拆遷款就都是老人的,那麼由老人全權支配。如果拆遷有人頭費,就必須有女兒的。除非戶口已經遷出,沒有了女兒的份。
其實兒子,女兒都是孩子。既然分了拆遷款,如果子女條件都不好,就都適當給點。如果條件好,也沒有人在意這個。而且,從親情角度來說,父母也應該公平對待,既然都要養老,為什麼分財產沒份呢。給女兒也不是外人啊,現在女兒養父母,兒子不管的還少嗎。
我自己就是,我離父親遠,姐姐離得近,我不在乎父親給姐姐什麼,再說也沒什麼。再說我上學了,姐姐沒上,也別管什麼原因,況且我老爸也沒有家產。就是我爸爸能給點都給我姐了,我也不會爭,我真困難了,去找我姐,她也不會不幫我。
兄弟姐妹之間也是,父母的財產就要提醒父母儘量公平對待,都是一奶同胞,為什麼要讓金錢左右親情呢。別人那點錢湮滅了血肉親情。
最後說的是,即使一分沒有,贍養老人也是必須的。盡最大努力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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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模具李
父母養育之恩不能忘,不管父母給不給你錢,父母辛苦把你養大,他們有考慮過你不養他就不養你了嗎?不要把錢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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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泗縣農人蓋蓋
兒子女兒都有承擔起父母的養老問題,父母給了我們生命,讓我們在這個世界綻放,父母老了,我們也應該讓父母安享晚年不應該糾結兒子或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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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鄉村冷豔
這個是必須要贍養的,百善孝為先,不管給不給女兒好處,我們都要去贍養老人,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養老人是我們做兒女應該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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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先知377
如果因拆遷分了很多錢,如果家裡子女多,作為老人,應留下養老的錢,剩下的才能做為子女所分,如果老人把拆遷款不留養老錢,分給兒子,不分女兒,也行,養老兒子負擔,如果非要女兒承擔,做為子女,可以盡一點孝道上的義務,沒有全部承擔的責任,除非女兒是億萬富豪,兒子分得老人的拆遷款而不承擔養老責任,可向法院起訴這不講良心的父母和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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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雪姐姐
贍養父母不僅是我們應盡的職責,更是一筆良心賬。父母生了我們養了我們,我們每個人對父母的贍養本應該是應盡應分的。
金錢物質可以算賬,但良心賬也是要算的。
有時因拆遷物質上的一些問題,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也許會產生一些矛盾。但這些矛盾圍繞著一個核心點,並不是家產分了多少,而是之後你良心上安穩多少。
物質上的多少也許會另你一時的不滿意,不踏實,但良心上的安穩和踏實才是一輩子最重要的。
要知道有時物質賬好還,而良心賬則不好還。所以人要記住欠什麼都不要欠良心賬。對此無論你財產上得到的多於少,只要良心上過得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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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山村裡的燕子
拆遷不分女兒好處是父母的事,但你不贍養老人就是自己的錯了。這是兩個問題。也許老人偏心,但我們一生人也就兩個老人。沒必要為了金錢,連父母都不要了吧。在自己的立場上做到問心無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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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正重陽
第一,兒女都是平等的,但是很多思想觀念認為,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早晚是別人家的人,原生家庭的財產分割上,很少有女兒的份。這種現象在農村比較明顯,重男輕女的例子數不勝數。贍養父母是每個兒女的義務和責任,這不僅是道德上的,也是法律上的。
第二,現實當中,如果什麼好處也不給女兒,而女兒有要盡力付出,女婿難免有怨言,所以有些話好說,但是做起來困難。如果女兒不贍養老人,那就是嚴重的道德問題了,所以只能啞巴吃黃連了。
第三,傳統思想的深耕,重男輕女的現象,有些女兒付出的不見的比兒子少,有的甚至付出比兒子都多。但是家產分割卻沒有女兒的份。
第四,如果拆遷款少,可以忍一忍,大不了不要,數目較多的話你可以婉轉的跟孃家人協商解決,如果實在不給,那也別鬧了,畢竟是自己的父母。生養自己也不容易。以後少跟孃家人來往就是了,畢竟現在的社會,親情在金錢面前什麼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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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啊金日常
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的義務。拆遷了分不分給你要看你有沒有出嫁,出嫁了你就是你老公家的人了。難道你老公家拆遷了你老公會分給你孃家錢嗎?按道理來說如果拆遷款多的話是該給你點,但不是一定得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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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白有話說vlog
都說親情無價,可是有些親情往往經不起金錢的考驗。
網上的一則帖子中提到了這樣一件事,王老太的老屋拆遷,得到了360萬拆遷補償款。王老太覺得自己年齡大了,不想再操那麼多心了,於是將錢一分為二,給了兒子300萬,給了女兒60萬。沒想到此舉卻惹來了禍端,結果一雙兒女拿到錢之後不但沒有任何感激之情,反而都埋怨老母親偏心,甚至拒絕贍養老人,這問題出在哪裡了呢?
問題描述
有人說這都是錢惹的禍,要我說錢只是導火索,根本原因還是兒女們自私自利的想法在作祟。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王老太的子女因此拒絕贍養父母是違法的。只要父母將子女撫養長大,而且盡到了應盡的義務,那麼成年後的子女就必須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這是老人有財產,即便老人沒有一分錢財產,子女也照樣應該贍養父母。建議老人通過法律手段維權,讓這對掉進錢眼裡的子女承擔應有的贍養責任。
圖文無關
其次,王老太的問題並不在分錢不均,而在於壓根兒就不該分錢。雖然老人給了兒子300萬,但兒子卻認為那360萬都該給他,女兒只是“潑出去的水”。雖然老人給了女兒60萬,但女兒卻認為同樣是子女,同樣贍養父母,為什麼分錢時就這麼明顯地偏心呢?子女們明明拿了錢,心裡不但沒有感激反而多了怨恨,何苦來哉?其實,王老太自己拿著錢就挺好的,那樣,生前子女都會好好孝順老人,到時候根據子女的表現好壞,立個遺囑公正一下就好。
圖文無關
再次,父母對待子女很難一碗水端平,子女們的心態又是否能夠完全放平呢?子女們如果心態平和,不盯著父母的財產,也會減少很多矛盾。如果誰都只是盯著利益和好處,總想著多佔一點兒,多得一點兒,不鬧矛盾才怪。當一個人凡事只會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那麼他得到再多也不夠,父母就算做得再公正,在他心裡也是充滿怨恨的。拿問題中的事情來講,即便王老太把360萬平均分成兩份,兒子女兒都分180萬,我相信還會有矛盾,而且可能跟更大。
不得不說,金錢是面照妖鏡,在它面前,照出了太多醜惡的靈魂。
現實生活中,類似的問題並不鮮見,一方面是老人在處置財產的問題上有自己的想法,沒有顧慮到因此會給子女們帶來怎樣的矛盾。如果講遠一點,也是父母從小沒有教會孩子們保持一顆感恩的心。另一方面,還是做子女的成家立業之後都有了各自的小家庭,考慮問題時也會更傾向於小家庭或自己的立場。如果太過看重金錢,發生手足反目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
總而言之,個人認為一個家庭裡還是應該以感情為重的,倘若滿眼都是金錢,那隻會越活越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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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樂善互助養老公益交流
拆遷不分女兒,說明老人存在偏心。老人難,越有錢的老人越難,分配不均,會導致兒女產生矛盾。電視上報道了一位老人,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老兩口特別喜愛小兒子,什麼都給小兒子。後來老人中風,住院後大兒子二兒子有意見,不來醫院照看。最應該來的小兒子也不來,只有大女兒女婿外孫女一家在醫院。
老人忌諱偏心,兒女都是心頭肉,要一視同仁。對於困難的個別子女,一定要分清是什麼原因,懶惰的要督促改進,不改的不要無限制援助。否則自己會得罪其他子女,後果不堪設想。
對於兒女來說,贍養老人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再說即使沒有分到拆遷好處,老人的養育之恩難道不需要報嗎?所以,對老人有意見,你也有儘自己的那份義務。
對於老人來說,應該積極參與互助養老,認識大量朋友互相扶持
老人需要的不僅僅是吃得好、住得好,更重要的是一種關懷與親情。互助養老是老年人之間進行互相幫助的行為,既有發生在同齡老人之間,也可以發生在不同年齡的老人之間,還有大量的中青年人和老年人之間的互助。
老人蔘與互助,能夠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互相幫忙,解決生活中的一些難題。每天生活充實心情好,身體也比一個人更加健康。
最大的好處是,組員生病其他人陪同就醫,夜間預防疾病風險,如此可以大大推遲去養老院的時間,從而節省下不少的錢,高齡後可以負擔得起較好的養老院。
即使去住養老院,不能自理了,也有人去看望,幫自己監督服務質量,作強大的後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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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為什麼在加上拆遷這個前提之後,女兒會心生怨懟,甚至是因此發出是否還要贍養父母的困惑呢?
這自然是父母的不公和財產分配不均引起的,女兒沒有分的自己的部分,心情鬱悶也可以理解,但是說到不贍養父母的話,就有些過猶不及。說到底父母拆遷所得他們的分配在他們自己的意願為主。
但是話說回來責任和權力是對等的,父母沒有給女兒參與分配財產的權利,就不能向女兒要求和已經分到拆遷財產的兒子同等量級的養老責任。
女兒該贍養父母還是要贍養,但可以和父母兄弟協商好:拆遷可以不分配,但是超出能力之外贍養責任也要適當給你減輕。
平時與父母的日常的走動維持正常水平即可,但涉及父母生病住院大筆醫療費用、住院照顧等費時費力費錢的養老責任,就要由分得了拆遷財產的兒子們負擔。
不然拆了錢不分女兒,有事花錢住院看病、全壓倒女兒的肩頭那不就太過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