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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越智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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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漠孤狼74915698
謝謝邀請。看了問題的描述,我感覺你的做法很正常。之前借給朋友六萬塊錢,本來說好借兩個月,也沒有要她的利息,作為朋友來說,你已經做得很到位了。而你的朋友卻在六個月以後才還錢,明顯的超出了自己的承諾時間。作為一點彌補,她給了你兩小袋白麵和一桶油,這對於六萬塊錢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這事也就過去了。當然,你心裡可能會留下一些不快,只是不說罷了,為了朋友之間的情感,或者是為了自己的面子,你都做得不錯。但是你那位朋友似乎覺得你是很好說話的那種,於是第二次借錢的時候又來找到你了。說好用房產證做抵押,但是真正辦理手續的時候她卻沒有拿房產證,為什麼?不是她忘記了,是因為你比較好說話!你得承認這是你的一個軟肋,人家就是利用了你的這一點!因為這種事非同兒戲,誰都不敢掉於輕心,你那位朋友就是有意不帶房產證,因為她明顯知道這次借錢是有風險的,也就想好了對策,不帶房產證就是其中之一。還好你還算清醒,感覺風險太大,要求她在欠條上寫上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這也是你的無奈之舉,最後一道防線了。那麼你的朋友為什麼會翻臉呢?我認為除了人的品質,還有就是她沒有底氣!就是說她也不能確保借到的錢就可以按時歸還給你,她是替她哥哥借的,或許這也是一個託詞吧。要是她有底氣的話,是可以作出承諾的。她也清楚的意識到以後會有風險,如果做生意失敗,那麼也就是雞飛蛋打,於是就只能把風險轉嫁給你!作為朋友,這種做法可不怎麼光明磊落!最後達不到自己的目的,就和你翻臉了。我覺得這種朋友也沒必要再繼續下去了,有的人,平時似乎看不出來他(她)的本質,但是一旦涉及到切身利益的時候,損人利已的本性就會暴露無遺!作為朋友,你能夠借錢給她,已經是承擔了很大的風險了,但是朋友的做法卻讓人不齒。說到錢就不親熱了,這就是你朋友的為人!作為一個正常的人,但凡在作出一些重大的決定之前,都是要考慮風險的。作為對朋友負責的人,也會做出無損於朋友的舉動,然而你的朋友確實做得太糟糕,所以在面對金錢的時候就敗下陣來了。我認為你應該感到慶幸,透過這件事認清了一個人,也使自己避免了以後可能的損失。對於不遵守做人規則的人,就應該堅持原則,你也不必為此心存內疚了,因為你已經做得夠好了。親兄弟還明算賬呢,何況朋友。
最後,我還得提醒一下,你似乎有些太好說話了,有點像我以前做事。作為一般性的事情上,這是可行的。但是在處理重大經濟利益的時候,就應該認真對待。有句話:寧做一時的小人,決不可做追債的君子!這也是我多年來吃了多吃虧才總結出來的教訓,留給你做個參考。謝謝!
之前曾經借給朋友6萬塊錢,沒有打欠條,說是用兩個月還錢,沒提利息。結果用了六個月,還錢的時候給了自己兩小袋白麵一桶油。三個月後又要借10萬,說她哥哥做生意用,她自己說用房產證做抵押,利息一分二,自己就答應了。見面做手續時根本就沒有拿房證,自己考慮到風險,要求欠條上寫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因為寫違約金她突然翻臉,錢沒有借,說話很難聽,難道真是我要求寫違約金不對了嗎?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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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我也有之,我的親戚借我的錢已經十多年了,就是不還,我也沒有辦法,動員了好多人去做工作,就是不還,理由只有一個,我的日子比他好過,所以我就不要了,只當扶貧了。要不就只有打官司了。我的一個朋友就是透過打官司,把錢要回來的。我們是親戚,就不能打官司了。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