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是說天之道,也就是自然之道,會利益萬物,而不會妨害萬物。由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可知,“利”即“利益”(動詞),“害”即“妨害”(動詞),“不爭”故“不害。”
上善若水 利物無爭
本句,楚簡本缺失,帛書本作“故天之道,利而不害”,河上公本、王弼本、傅奕本作“天之道,利而不害”。各句含義相同,帛書本多一“故”字,更為通順。帛書本最古,故從帛書本。
春雨貴如油 萬物以生髮
“天”,狹義的“天”,是指地球表面以上的宇宙或自然;廣義的“天”,是指自然界。所謂的“地”或“地球”,不過是天上的一個星球或塵埃。地球之所以重要,只不過恰巧是人所生存在其中罷了。《說文》:“顛也。至高在上,從一大也。”《白虎通》:“鎮也,居高理下,為物鎮也。”《易說》:“乾為天。”《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荀子》:“天無實形,地之上至虛者皆天也。”邵子曰:“自然之外別無天。”所以,廣義的天,便是自然,是宇宙,因此天道,便是自然之道。
“道”,規律。《道德經》中的“道”,是自然界的本原及規律。作為本原,為道體;作為規律,為道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之道,便是自然之道,也即是自然的規律。
夏雨其傾盆 雨荷常醉人
利:利益,施益,助益,增益,與“害”相對。本義是銳利、鋒利。字形象用“刀”割“禾”,穀粒隨刀紛紛落下,說明刀是鋒利的。後來引申為“利益”、“利潤”等。《說文》:“銛也。”《易•繫辭》:“其利斷金。”《道德經》:“國之利器,不可示人。”《荀子•勸學》:“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 《孟子》:“兵革非不堅利也”,又“不以兵革之利。”
害:妨礙,妨害。會意字,從宀(屋)從口從豐,本義是傷害、損害。《說文》:“害,傷也。”《字彙》:“害,妨也。”《墨子•經上》:“害所得而惡也。”《荀子•臣道》:“鬥怒,害也。”《韓非子•六反》:“害者,利之反也。”《論語•衛靈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人,有殺身以成仁。”《孟子•滕文公上》:“曰:‘許子奚為不自耕?’曰:‘害於耕。’”
秋雨淅瀝瀝 愁化青絲去
天之道,也就是自然之道,是利益萬物,而不會妨害萬物。正如第八章所云:“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這裡是說,水之德,近於道之德,而水之德,總體上有二,一是“善利萬物”,二是“不爭”。“善利萬物”,便是“利益萬物”;“不爭”,也就沒有妨害,故“不害”。因此,本句的“利”,便是利益、施益、助益的意思;而“不害”,便是不會妨害、不會妨礙的含義。
聖人由“天之道”,及於“人之道”。既然“天之道,利而不害”,“不害”萬物,那麼,“人之道”,就不應該“不害”萬民,這裡的不害,就是爭利,也就是“為而不爭。”因此,下句便是“人之道,為而不爭。”
冬雨透骨寒 正是冬藏意
《道德經》第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是說天之道,也就是自然之道,會利益萬物,而不會妨害萬物。由第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可知,“利”即“利益”(動詞),“害”即“妨害”(動詞),“不爭”故“不害。”
上善若水 利物無爭
【版本】本句,楚簡本缺失,帛書本作“故天之道,利而不害”,河上公本、王弼本、傅奕本作“天之道,利而不害”。各句含義相同,帛書本多一“故”字,更為通順。帛書本最古,故從帛書本。
春雨貴如油 萬物以生髮
【釋義】“天”,狹義的“天”,是指地球表面以上的宇宙或自然;廣義的“天”,是指自然界。所謂的“地”或“地球”,不過是天上的一個星球或塵埃。地球之所以重要,只不過恰巧是人所生存在其中罷了。《說文》:“顛也。至高在上,從一大也。”《白虎通》:“鎮也,居高理下,為物鎮也。”《易說》:“乾為天。”《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荀子》:“天無實形,地之上至虛者皆天也。”邵子曰:“自然之外別無天。”所以,廣義的天,便是自然,是宇宙,因此天道,便是自然之道。
“道”,規律。《道德經》中的“道”,是自然界的本原及規律。作為本原,為道體;作為規律,為道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之道,便是自然之道,也即是自然的規律。
夏雨其傾盆 雨荷常醉人
利:利益,施益,助益,增益,與“害”相對。本義是銳利、鋒利。字形象用“刀”割“禾”,穀粒隨刀紛紛落下,說明刀是鋒利的。後來引申為“利益”、“利潤”等。《說文》:“銛也。”《易•繫辭》:“其利斷金。”《道德經》:“國之利器,不可示人。”《荀子•勸學》:“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 《孟子》:“兵革非不堅利也”,又“不以兵革之利。”
害:妨礙,妨害。會意字,從宀(屋)從口從豐,本義是傷害、損害。《說文》:“害,傷也。”《字彙》:“害,妨也。”《墨子•經上》:“害所得而惡也。”《荀子•臣道》:“鬥怒,害也。”《韓非子•六反》:“害者,利之反也。”《論語•衛靈公》:“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人,有殺身以成仁。”《孟子•滕文公上》:“曰:‘許子奚為不自耕?’曰:‘害於耕。’”
秋雨淅瀝瀝 愁化青絲去
【簡評】天之道,也就是自然之道,是利益萬物,而不會妨害萬物。正如第八章所云:“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這裡是說,水之德,近於道之德,而水之德,總體上有二,一是“善利萬物”,二是“不爭”。“善利萬物”,便是“利益萬物”;“不爭”,也就沒有妨害,故“不害”。因此,本句的“利”,便是利益、施益、助益的意思;而“不害”,便是不會妨害、不會妨礙的含義。
聖人由“天之道”,及於“人之道”。既然“天之道,利而不害”,“不害”萬物,那麼,“人之道”,就不應該“不害”萬民,這裡的不害,就是爭利,也就是“為而不爭。”因此,下句便是“人之道,為而不爭。”
冬雨透骨寒 正是冬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