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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滿天蒲公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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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靈魂流浪者D
《季氏將伐顓臾》 裡有一句:“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不失為一種解讀的方式。
這句的意思是,君子鄙視那種想幹什麼事情又不直接說,非要講一堆大道理來體現自己“偉光正”的人。
這樣的人,生活中能見到很多:
不說:“戰狼2拍的真不錯,推薦你去看一看”
偏要說什麼“選擇看什麼片子決定了未來的國運” “不看就是不愛國”。
不說:“我就是不喜歡看你在宿舍裡吃豬肉的樣子,邊兒玩去”
偏要搬出來“民族團結”之類的大義。
這真是非常難纏--
如果直接說“我想要讓你如何如何”,好辦,不就是權利義務關係嘛,
在平等的主體之間,“法無禁止即自由”,我有看戰狼的自由也有不看的自由,要是有人拿槍指著我逼我去,告他,一告一個準。
在行政部門授權的事業單位和公民之間(比如學校和學生),“法無授權即禁止”,法律、法規、規章沒有授權學校管學生的飲食習慣,學校就不能橫加干涉。如果不服,行政訴訟領域已經有多個學生告學校的案例了。
但當抬出來愛國,民族大義,核心價值觀,別人家孩子的時候,你會發現,自己簡直無法反駁:
--不看戰狼就是不愛國,
--好,那我就不愛國。
--吃豬肉就是破壞民族團結,
--好,你七舅老爺的民族團結。
能這樣說嗎?
這當然是經不起推敲的,然而現實生活中,又有多少人真的會去推敲呢?
當道德被綁架之後就會變成這樣的結果,孔子他老人家早早的就預見過了,他承認人性的存在,不道德裝逼。
那是春秋時期,魯國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魯華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婢,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那麼回到魯國後,國家就會給他們以賠償和獎勵。這道法律執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鄉的魯華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國。
後來孔子有一個弟子叫子貢,他是一個很有錢地商人,他從國外贖回來了很多魯華人,但卻拒絕了國家的賠償,因為他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情願為國分擔贖人地負累。
但孔子卻大罵子貢不止,說子貢此舉傷天害理。禍害了無數落難的魯國同胞。
孔子說:世上萬事,不過義、利二字而已,魯國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過是人們心中的一個‘義’字,只要大家看見落難的同胞時能生出側隱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煩去贖這個人、去把同胞帶回國,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舉。事後國家會給他補嘗和獎勵。讓這個行善舉的人不會受到損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讚揚,長此以往,願意做善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所以這條法律是善法。
孔子還說,子貢的所作所為,固然讓他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讚揚,但是同時也拔高了大家對 ‘義’的要求。往後那些贖人之後去向國家要錢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稱讚,甚至可能會被華人嘲笑,責問他們為什麼不能像子貢一樣為國分憂。聖人說,子貢此舉是把 ‘義’和‘利’對立起來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為可惡的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