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過客霍姥爺

    死者為大,人都死了,怎麼評價都沒有用了,但是我們還要對此事進行反思。

    在這件事上,顯然主要責任是劉某,坐車過站了,再坐回來就是,何必爭吵,還動手打司機,一個女人這樣做,可想而知平時在家是多麼霸道,已成習慣;

    其次是司機,大巴司機承擔一車人的生命安全,無論出現什麼情況,都不能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再說,被女人打了,開車到派出所去或者把車停在路邊,再還手不遲,這可好,一起玩完;

    再者是乘客,哪怕當時有一個乘客拉住那個潑婦劉某,也不會成為殉葬者,

    所以一車人都難逃責。

    本人再次宣告,死者為大,此事沒有對死者不敬,只能警醒後人,如不遵守規則,結局與大巴車逝者一樣。

  • 2 # 醜男1205

    我也看了影片,從影片裡可以看出司機動手那不算還擊,只能說是本能反應防止遭到對方更猛烈的攻擊,為啥車子會猛烈往左打方向,應該是出於開車本能反應,當車子往左開始偏移司機發現時,迎面正好來了一輛私家車,如果大車往右打方向小車駕駛員估計肯定被撞傷,甚至死亡都有可能,大車往左打方向撞到私家車後車體發生顛簸致使公交車司機腳不穩踩到油門車一個勁的往左跑,一般經常開車的人或者出車禍時司機習慣性往左打方向不往右,往右打方向死的是駕駛員,往左打方向死的是副駕駛室的人,我雖沒開過車但這個還是聽很多司機說過的,

  • 3 # 濤聲依舊3219284988771

    這類事情在各地公交車上或多或少都有出現過,只是造成的後果不同,這類乘客無非是因為過站和無站要下沒有得到滿足而失去理智,這次事件如此嚴重,十幾條人命(包括兩位當事人)就這樣沒了,應該引起人們的警醒,無非是多走幾步,這是多大點事兒啊,遇到這種情況,車上乘客也別把自己置身事外,這也關係到自身安危不是。

    公安部門對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和事要予以嚴厲打擊,要從源頭上控制,比如限制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刑釋人員和有吸毒史人員的駕車權力,防止傷及無辜群眾。

  • 4 # 實體店老王

    我覺得應該算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來判處,至於責任是需要根據因他而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來劃分責任。如果單指乘客與司機發生衝突,那還要看實際情況是怎樣的,並不是說乘客與司機爭吵就一定是乘客不對,司機也是有責任的。

    就拿前幾天出的那個事來講,15條鮮活的生命就這麼沒了。劃分責任的話,肯定是那個乘客責任大,但司機同樣也有責任,人都已經死了我們略過不提,死者為大。但是這類乘客你讓他怎麼承擔責任?用什麼能換回15條人名,如果用落實責任來抵過的話,那還有什麼可說的?乘客打司機是不對,但是司機後面的做法也值得人懷疑他的動機。如果司機跟乘客都活著,讓他們看回放錄影又是怎樣的感受?

    再來說說乘客與司機吵架是否有責任規勸,我覺得是有責任,但沒義務,也就是說視情況而定,如果汽車正在行駛中,乘客的行為會導致司機人人身安全、行為、視線受阻的話,我的乘客有權使用“方法”去阻止乘客的行為,這包括武力。但要記住一點,這不是義務,要知道圍觀的乘客能力有大小,如果有那個能力去規勸是可以的,但如果沒有那個能力硬要用法規去限定他的行為,那麼法律就失去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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