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1號產品的基本資訊
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保障可以說很全面了,身故+重疾+輕症+被保人豁免,基本包含了目前市面上常見的責任,投保年齡為出生30天到50週歲,雖然說範圍相對來說還是有點窄,但是也在提醒我們買保險要趁早,好保險不等人的,一般50週歲以後都比較難買。
達爾文1號保險責任分析
在保障方面,市場上同類型產品之間的差距並不是那麼的明顯,因為在重疾險的保障種類上,保監會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所以看一個重疾險產品的好壞,絕不是看它保障種類的多少,多的算是錦上添花,我們重點關注它的優勢所在以及需要重點關注的幾個要點:
(1)輕症後重疾保額可遞增達130%
達爾文1號是首個開創了市面上消費型重疾險輕症理賠後重疾保額遞增的產品,80歲錢,每賠付一次輕症保險金,重疾保額按基本保額的10%遞增,可賠付輕症3次,達130%。年紀越大,身體機能下降,患病的機率就越高,這一細節的推出,真的是超有誠意。舉個例子:
30歲的小王投保了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重疾基本保額選擇50萬,輕症疾病保額12.5萬,保險期間為終身。小王在35歲不幸罹患輕症疾病中的“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40歲時不幸再罹患輕症疾病中的“肝硬化失代償早期”,70歲時確診重大疾病中的“腦垂體瘤”,前兩次輕症疾病每次可以獲賠12.5萬元,最後一次重疾可以最高獲賠50*(100%+10%+10%)=60萬元。
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
(2)身故退還現金價值寫進保險責任
消費型的重疾險很多是不保身故的,很多人就會有疑慮,保費最後會不會打水漂,告訴你,達爾文1號一旦買了絕對不會!用消費型的價格買了返還型產品的體驗,在保終身的情況下,保費不僅不會白交,而且保額還會長大,真的是絕對高的價效比。舉個例子:
小李,30歲,男,交20年,保額40萬,保終身,達爾文1號的現金價值曲線是一直遞增不斷接近保額的,在57歲時,達爾文1號的現金價值開始超過累積保費且一路增長往保額靠近,最高能領回95%的保額,也就是38萬,與此同時還得到了保障,不得不點贊。
(3)關於豁免功能
自帶被保險人輕症豁免,也就是說當投保人發生意外,比如重疾、失能、身故,沒有能力繼續續費,被保險人依然繼續擁有合同規定的保障。而且還可附加投保人豁免,非常適合夫妻互保,或為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投保。舉個例子:
30歲的小李為28歲的妻子小王投保了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重疾基本保額選擇50萬,輕症疾病保額12.5萬,選擇的繳費年限為30年,保至70歲,首年保費是3075元/年。小王在32歲不幸罹患“輕微腦中風”(輕症)。那麼小王可獲得12.5萬的賠付,且可免交後續28年的全部主附險保費,且保單繼續有效。如果作為投保人的小李在保障期間出現輕症/重症/身故/失能等四種情況,那麼被保人小王后續的所有保費可以全部免交。
達爾文1號產品的基本資訊
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保障可以說很全面了,身故+重疾+輕症+被保人豁免,基本包含了目前市面上常見的責任,投保年齡為出生30天到50週歲,雖然說範圍相對來說還是有點窄,但是也在提醒我們買保險要趁早,好保險不等人的,一般50週歲以後都比較難買。
達爾文1號保險責任分析
在保障方面,市場上同類型產品之間的差距並不是那麼的明顯,因為在重疾險的保障種類上,保監會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所以看一個重疾險產品的好壞,絕不是看它保障種類的多少,多的算是錦上添花,我們重點關注它的優勢所在以及需要重點關注的幾個要點:
(1)輕症後重疾保額可遞增達130%
達爾文1號是首個開創了市面上消費型重疾險輕症理賠後重疾保額遞增的產品,80歲錢,每賠付一次輕症保險金,重疾保額按基本保額的10%遞增,可賠付輕症3次,達130%。年紀越大,身體機能下降,患病的機率就越高,這一細節的推出,真的是超有誠意。舉個例子:
30歲的小王投保了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重疾基本保額選擇50萬,輕症疾病保額12.5萬,保險期間為終身。小王在35歲不幸罹患輕症疾病中的“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40歲時不幸再罹患輕症疾病中的“肝硬化失代償早期”,70歲時確診重大疾病中的“腦垂體瘤”,前兩次輕症疾病每次可以獲賠12.5萬元,最後一次重疾可以最高獲賠50*(100%+10%+10%)=60萬元。
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
(2)身故退還現金價值寫進保險責任
消費型的重疾險很多是不保身故的,很多人就會有疑慮,保費最後會不會打水漂,告訴你,達爾文1號一旦買了絕對不會!用消費型的價格買了返還型產品的體驗,在保終身的情況下,保費不僅不會白交,而且保額還會長大,真的是絕對高的價效比。舉個例子:
小李,30歲,男,交20年,保額40萬,保終身,達爾文1號的現金價值曲線是一直遞增不斷接近保額的,在57歲時,達爾文1號的現金價值開始超過累積保費且一路增長往保額靠近,最高能領回95%的保額,也就是38萬,與此同時還得到了保障,不得不點贊。
(3)關於豁免功能
自帶被保險人輕症豁免,也就是說當投保人發生意外,比如重疾、失能、身故,沒有能力繼續續費,被保險人依然繼續擁有合同規定的保障。而且還可附加投保人豁免,非常適合夫妻互保,或為自己的父母和孩子投保。舉個例子:
30歲的小李為28歲的妻子小王投保了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重疾基本保額選擇50萬,輕症疾病保額12.5萬,選擇的繳費年限為30年,保至70歲,首年保費是3075元/年。小王在32歲不幸罹患“輕微腦中風”(輕症)。那麼小王可獲得12.5萬的賠付,且可免交後續28年的全部主附險保費,且保單繼續有效。如果作為投保人的小李在保障期間出現輕症/重症/身故/失能等四種情況,那麼被保人小王后續的所有保費可以全部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