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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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蝶生蝶死蝶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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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聖睿昱
說的輕描淡寫一點,那就是“撩妹"或“戲哥",就是戲耍、逗著玩。
說的嚴重一點,有句話是這樣講的:"不以結婚為目得的談戀愛,就是純粹的耍流氓"。
若要是演戲,演一幕戀愛劇也是可以的,肯定很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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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祖4411
曾經讀過一段文字:女孩子二十五歲前,一定要勇於談一場未必有結果的戀愛!
我給修改一下:年輕的時候,男孩女孩都要勇於談一場未必有結果的戀愛!
早點看到這段文字,對於心儀已久的人的戀愛,早就談了!
每當想起過往的甜蜜都錐心刺骨般的痛。她是我親表妹,四分之一的血緣。我們在一起了。17歲時候被當時在一起兩年的女朋友綠了,往後兩年沒有談女朋友,不相信感情了,不相信女人了。第三年認識一個女孩子,不是自己喜歡的型別,但她給我的感覺很溫暖,讓我覺得很踏實,但一直沒有到那種很衝動的感覺。我們在一起七年,她是我覺得交的所有女朋友裡最愛我的。後來表妹讀大學了,來到了身邊,我發現我對她有特殊的感覺。我做了人渣做的事,因為我連渣男都不配當,我跟我七年的女朋友分手了。我是在我還沒跟表妹在一起時分的,因為我心裡有別人了,我不想背地裡去追求表妹,對她們都是不尊重。我想幹乾淨淨的去愛我想愛的人。我今年29歲,表妹18歲。以前很少見面,見面也沒什麼感覺。就一個瞬間的一眼我心動了。十三年了,我知道這是我一直在等的感覺,我以為到了這個年紀再也不會有了。看到她,我瘋了一樣的愛上了她。她接受了我,我們在一起時間只有兩個月。從我的感情得到迴應開始,我知道總有一天會分開,我痴迷於對她的感覺,兩個月的時間我當做兩年來過,每分每秒格外珍惜。我們經常見面,去很多餐館吃好吃的,逛街,去電玩城,去遊樂場,去了很多浪漫的地方,一下班就坐地鐵去找她,來回路程2個半小時,哪怕只看她10分鐘我也願意,我在拼命的跟老天爺搶時間。我開始注意自己形象,我想把最好的自己展現給她。在一起時我體重160斤,現在144斤,最低時候減到141斤,這都是我一個月裡節食加運動做的。我每天堅持跑十公里,哪怕累了,走也會走完,我節食餓暈了自己三次,直到現在還有一些低血糖。她進入我的生活後,我整個世界都有了色彩,走在路上看到漂亮的花都會拍給她看。慢慢的我發現她有一些不對勁,經常聊天時候突然隔三五分鐘才回微信,去學校找她,兩個半小時找不到人。直覺告訴我她有其他人。我猜對了,她告訴我她有一個交往四年的男朋友,她要跟我分手了。我沒有後悔,再給我選擇,我還會這樣做。我傷了最愛我的女孩,也被我最愛的女孩傷了。7年裡我拒絕了很多對我有感覺的女孩,期間我沒有出軌,沒有跟任何女的曖昧。卻敵不過那一眼的心動。我知道我是活該。要知道,我走出這一步,我需要多大勇氣。我跟7年的女朋友分手,戰勝做哥哥的那份理智,挑戰未來家人的接受,我早上六點起來看書,除了陪她的時間就用來加班,我除了自己需要勇氣,還要給她勇氣。我還愛她,還想她,但她已經對我沒有任何感覺了。我跟自己鬥,跟老天鬥,跟時間鬥,卻唯獨鬥不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