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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門山財經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是否屬於惡意透支可不是自己說了算,除非遭遇不可抗因素。最高檢、最高法關於信用卡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釋中,凡是透支金額超過5萬,經發卡行催收兩次,超過3個月仍然拒不歸還的,都認定為信用卡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雖然被通知立案,但對於透支5萬(含)以下,應該屬於民事糾紛訴訟立案。對於這類民事經濟糾紛案件,一般在開庭審理之前都有民事調解程式。在法院的主持下,原告被告是可以就債務糾紛進行協商調解的,達成調解一致的,銀行可以撤訴。不能調解成功的,法律程式繼續,透過開庭審理,直到終審判決,最後採取強制措施執行還款義務。

    同時,按照銀保監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確認欠款金額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有還款意願的,髮卡行可以和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最長期限不超過5年。但這種協商只能理解為是銀行的權利,絕不是義務,即是說是否協商成功,沒有強制性規定。而是需要看銀行的要求,以及還款人的還款誠意和具體償還計劃。

    至於透支本金超過5萬的,既然已經被刑事立案,肯定被認定為惡意透支。具體說除具備以上幾個構成惡意透支要件外,幾乎都與持卡人態度或情節有關。比如拒接電話,或隱匿躲避,拒不歸還欠款,數額較大情節比較嚴重的。這種情況下,銀行幾乎不會給商量餘地,除非在開庭審理之前,或一審判決之前一次性還清所有欠款,可以免於或減輕刑事處罰。立了刑事案件,就屬於犯罪行為,豈能商量還多還少?在刑事訴訟法中,公訴案件是不可撤訴的,作為受害人銀行最多隻能補充訴訟,或透過諒解被告達到從輕或免於處罰。

  • 2 # 原味毒雞湯

    真實情況是:

    一般不會立案,哪怕你的本金超過5萬,逾期三個月!

    因為銀行沒有那麼多功夫來和你搞!就算真的立案了也可以協商!

    並且你表述的立案不明確!

    立案分為兩類

    刑事立案,刑事一旦立案,這個時候通知你基本就屬於傳喚!

    銀行的目的是收回欠款!如果和銀行協商提前還款或者銀行同意分期,那可以免去刑事處罰!銀行同意的話還可以做撤案處理!但要獲得上級部門批准!

    民事立案,民事立案屬於銀行到法院起訴欠款人!民事訴訟沒有刑事訴訟厲害!是指被告人所面臨的法律後果!

    同理,一樣可以和銀行協商,撤訴可以在判決前銀行對法院申請,如果流程合法法院會同意!

    還有一種立案是催收的手段,這種情況就要核實下,透過網路可以查到,也可以透過描述的流程判斷!

    一旦確定是假的可以不用理會。情節嚴重可以投訴處理!

    總之,銀行所有的目的只是讓你還款,並不是想起訴你!

    逾期之後採用正確的應對辦法,不但可以避免法律風險,還可以避免催收帶來的困擾!也可以合理的處理欠款。減少不必要的利息違約金支付!節約資金!

  • 3 # 明年618618

    我也是這樣情況,但是銀行不和我談,就要起訴,那我直接說了,你要不同意協商,那你就起訴吧,都說起訴了,電話還是不停的打。一天幾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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