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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豐豐22461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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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慈音1
謝邀!怎樣理解盧梭契約論?盧梭1712年至1778年,是18世紀歐洲啟蒙運動思想家,法國大革命的先驅者。他還是政治家法學家,教育家,文學家和音樂家。盧梭《社會契約論》的核心思想是,有什麼樣的政府能造出最有道德,最開朗,最智慧,總之最好的人民。盧梭他探討在社會秩序之中,從人類的實際出發與法律的情況著眼,能不能有某種合法的而又確切的政治規則。契約論之中的合法的概念,對理解盧梭的政治理論十分重要。盧梭的名言體現了契約論的政治觀點,他說人生而是自由的,人生的價值是由自己決定的,慈善的行為比金錢更能解除別人的痛苦。實際上,盧梭提倡的是人的個性解放,自由民主,達不到個人的滿足,就傾向於無政府狀態,個人英雄主義至上。現在發生在法國的黃馬褂運動。就是法華人崇尚盧梭自由主義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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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日見雲
好得很,這是西方法律的奠基之作,注意了,在中國,它正行駛在法制的路上。要說此理論內容,瞭解框架或核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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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欣情3833
社會契約論奠定了西方民主的價值體系,體現出神權,人權與政權的關係。
天賦人權生而平等,強調了人的權力來至上帝。
共同體的人與人是平等的,共同享有社會經濟利益,與參與權。
政府由共同體的意志所產生,服務於共同體,共同體成員度讓出一部分權力交於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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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長風浩蕩
盧梭的這個“契約”,就是亞伯拉罕諸教那個自己身上剌一刀就立的那個“契約”。在中世紀歐洲的時代,那個“契約物件”——YHWH的代言人——教會,實在是神憎鬼厭,若干人在科學研究對現實物理世界的進一步認識的背景下,對那“契約”起了反抗之心,但他們始終沒有足夠的悟性明瞭因果,因此就圍繞著那“契約”做花樣,改個契約物件吧。但是,契約還在那,基本的社會體系內在邏輯跟宗教社會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就好像97之後,香港把當時的殖民地法律條文當中的“英女皇”換了名,……,就完了。
契約這個玩意兒,必須在既定的社會秩序體系之下,必須是兩個或以上平等主體表達出的共同意志,並且必須有公正第三方的強制仲裁。否則,怎麼契?怎麼約?一方又是立約者又是仲裁者,又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那叫“契約”?
這玩意兒還能用來它自身的存在背景——社會秩序體系上,也是不知天高地厚。是先有既定社會秩序體系,才有契約這玩意兒。
契約~
宏觀層面上的政治軍事以及經濟,那西方到現在也就是個部落加教棍層次。
回覆列表
近代西方文藝復興,實質是宗教神學的瓦解,中世紀的人身依附關係結束。為了適應新生資產階級人身依附關係即生產關係,誕生了《契約論》,結束神附時代,開始人附時代。即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時代。奴隸和農奴變成擁有更多自由的契約平民和農民,人身依附從宗教精神依附轉變為法律契約關係,也即現代的僱傭關係,當然,早期宗教色彩也存在的,與神契約(猶太教)讓人覺得還是宗教問題,其實已經是新教派(愛爾文教等)代表的新興資產階級的文化論了。人身依附關係更少,勞動收穫有了自我部分,不用武力制約關係而以生產關係制約,使生產力得到巨大提高,也使社會進入近代資本主義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