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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朋友,參加了人壽公司的人身意外傷害險,但騎電摩被汽車撞傷,大腿骨折,對方有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在對方賠付醫療費、傷殘費後,被保險人還能不能向人壽公司申請賠付?另外醫院只給一份發票和手續,給了這家保險公司,那家就沒了發票,怎麼索賠?還能不能向車主方保險公司要精神損失費?精神損失費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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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大超9021

    意外醫療保險屬於損失補償型的,住院費用如果對方已經賠付了,也就是經濟損失已經補償了,不能重複補償,也就是補償型保險不能盈利,防止逆選擇。(損失特指經濟損失,傷痛只能自己承受了。不過交通事故那邊因為有責任,可以適當補償務公費等損失)

  • 2 # bolinx

    對方全責的情況下,也不能一概而論,分情況:

    只產生了醫療費用,沒有達到傷殘標準的

    對方保險公司負責保險約定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報銷,超出範圍的,由肇事者負責賠償;肇事者無力賠償的,如果傷者自己有商業醫療保險,由自己的保險公司負責給付或協商給付。

    注:

    (1)社保或新農合,由於是對方造成的,對於這種情況都是不予報銷的。

    (2)醫療保險都是實行補償報銷制度,對方已經報銷的,就不能再重複報銷。

    身故或構成傷殘

    按上述第一條賠付,同時,受害人自己購買的意外保險(帶身故或傷殘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險(帶身故或傷殘保障的)、壽險(死亡後給付)、年金分紅保險(死亡後一次性給付),由自己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額外給付保險金,這個跟對方的賠償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各賠各,對方賠了你,你的保險也會賠你,互不影響。如果在不同的保險公司都買得有,那就是同樣一個道理,買了多少就賠付多少(各賠各,注意:未成年人保額有限制,未成年人身故賠付上限是20萬,買了多家就協商賠付)。

    【單位團險】也屬於商業保險範疇,一般主要分為僱主責任險和僱員險兩類,保險公司也會根據保險合同約定進行賠付。

    ‬至於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這個處理起來從來就是扯皮的事情,過場多且漫長,能不能協商,拿不拿得到這類賠償,那得看心情了。

  • 3 # 毛線的那端

    一般普通意外險有三種賠付標的,意外造成身故或者傷殘和意外產生的醫療費用。

    醫療費用的報銷屬於醫療險的範圍,補償型保險,最終所報銷的醫療費用總額不能超過實際花費的醫療費用總額,所以,既然醫療費用已經由肇事方保險承擔,自己即使買了保險也不可能再進行報銷。

    意外身故和傷殘屬於自己對自己身體的保護,是可以提請保險公司理賠,但要根據合同約定,提供相關資料,傷殘等級鑑定等。

    至於肇事賠償,法律支援的是治療費用 護理費用 誤工費用等實際經濟責任損失,精神損失費不是規定賠償範圍。

  • 4 # 保險經紀小書童

    醫療費如果已經由肇事方全部賠付,則不能向自家的意外險申請賠付;如果有部分不屬於對方賠付的,可以拿著費用分割單到自己這邊的意外險索賠。

    造成殘疾並且經過評定了,無論對方是否賠錢,都可以就自身的意外險進行索賠。

  • 5 # 國壽張偉

    壽險:身故、殘疾(符合高等殘疾要求)、津貼類可以

    意外險:身故、殘疾、津貼類可以

    醫療費用補償:對方全責,不再理賠。雙方均有責任,只賠付自己責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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