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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莊蝶不是夢

    婚姻實質代表著成家,也就是說組織一個新的家庭生兒育女開枝散葉,終身伴侶。

    即使有小部分離婚的,但結婚的時候都是向著好的方向走的(有目地的結婚不用說了,不相愛的婚姻本身就有問題)。

    很多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話是錯的,不過是是人云亦云的刻意誤導罷了,真正的問題在於結婚雙方在婚姻上的理解。

    因為婚姻是需要為對方負責的,換句話說另一半就是你的一半了,自然對很多事情加上自己的想法,也自然而然的爆露出很多的不適應,最後就看如何互相妥協容納。

    還有個關鍵在於,一些年輕男性或女性結婚前,單方面的過於付出或者過多的去要這要那,結婚後當某一方感覺到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種生活時,就會產生更多矛盾進而想要透過某種方式來收穫,這個時候就會爆發出各種危機,一旦不可調和,最終就走向了分離的結局。

    而戀愛因為還是分別的個體,所以不必去為對方考慮過多,也不會產生什麼壓力,更不會去想要改變對方什麼來適應自己,反而會因為不同更加的吸引,這也是戀愛的特徵表現之一吧。

    可以說不管戀愛還是結婚,都少不了愛情,只是一個可以肆無忌憚的表現自我,另一個則需要互相妥協容納對方罷了。

    畢竟戀愛是獨立的兩個個體,而婚姻則是融合成為一個家。

  • 2 # 聽月生聲

    第一,婚姻意味著什麼。

    婚姻是父系產物,是男女關係公平規則,婚姻所帶來的家庭,是社會最小單元體。

    婚姻意味著你進入穩固的社會結構,是整個社會群體對婚姻雙方的男女關係的認可,並承擔丈夫,妻子,母親,父親的角色的責任。

    同時享受對應的婚姻饋贈,無論是夫妻的生死相依的一生愛情,還是親子之情,以及整個家庭家族的血脈親情。

    第二,二個人在一起就一定要結婚嗎。

    準確的說,是一定要先結婚,才能在一起。

    以西方為主體的開放潮流,隨著所謂自由明洙的價值觀席捲全球,性開放廣泛推廣開來。

    關於性開放,實質母系的濫交狀態,在所有相關性開放的學術報告裡,都有一個相同的定論,這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最大的倒退。

    二人不結婚,在不融入社會穩固體系的前提下,竊取婚姻夫妻的利益,逃避責任,而只為滿足個人慾望利益享受,簡單說,就是人類社會結構的破壞者,或者老鼠屎。

  • 3 # 遇見符號

    婚姻意味著人生的完美,沒有婚姻的人生註定是遺憾的!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無論多麼成功的人,如果一輩子沒有婚姻。那麼,他的一生就不能算得上是完美人生。

    我認為婚姻是人們成長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婚姻表面上看是組合家庭,實際上更是一種責任:對家庭擔當的責任;對父母養育之恩的責任;對愛人,孩子的責任!

    婚姻它更是人生的一節課:不僅教會了我們勇於擔當責任;更教會我們怎樣去無私地愛別人,去感受別人的愛。有愛的人生才有溫暖,才能感受到幸福的存在!

    可見,既然兩個人是真心在一起,那有什麼理由不結婚呢?除非他(她)們就不是真心的想要在一起,彼此做好了隨時離開的準備,所以才不願意走進婚姻。

    總之,婚姻是完美人生的必修課。至於能學到多少東西,全憑個人修為;但是,如果你選擇逃課,那麼,你的人生必將缺一門!

  • 4 # 天馬3951

    婚姻意味著什麼?二人在一起為什麼要結婚?真是一個好有味道的問題啊!

    直白地說,婚姻意味著男女異性相吸,互相愛慕之情的昇華。結婚是男女情緣走向結合的最終結果,是浪漫愛意的結束,現實親情生活的開始。

    婚姻意味著1+1=1,讓男女二人有一個為物質生活,而更加努力賺錢的動力。結婚就是要合力購買大物件,搞大銷費,買房,買地,買車。

    婚姻意味著是男女二人按標準組合成一個有愛意家庭的辦法。結婚是1+1=3,是男女二人要自己建立一個更舒坦,更溫暖的家,更好地生育撫養後代,保證家庭血脈的延續。

    婚姻意味著不會讓男人女人自己孤獨終老。結婚是男女二人在做一份長線的家庭親情的投資,是人類深厚情緣發展的經營。

    總之,婚姻和結婚的最終結果,是致使男人要當爸爸,女人要當媽媽,這是每一個男人和每一個女人都必須要有的人生必然經歷。

  • 5 # 三斤二兩的毛豆

    簡單點說吧,婚姻是一種承諾也是一種責任。

    婚姻,意味著兩個人的人生旅程的開始……

    婚姻,不單單是兩個人的結合,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小的社會體系!在經營好自己的小家庭以外,還要維護好這個大家庭的關係(所有的親戚朋友)。婚姻更是意味著能夠孕育一個新生命的誕生,這個新生命是兩個人愛情的結晶,是兩個人生命的延續,更是一個家庭的希望……而且在婚姻裡我們也懂的了什麼叫同甘共苦,什麼叫不離不棄!

    總之,婚姻的好與壞,就看兩個人怎樣去經營了。

    至於兩個人在一起是否一定要結婚?試問誰不想和自己所愛的人天天在一起呢?我想,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應該絕大部分的人還是會選擇婚姻生活!

    也許有人會說同居就好了,沒必要結婚,其實也並不是不對,只是有沒有想過“責任”兩個字?確實,結婚證不能保證愛情不變質,但,它具備了法律的意義!代表了兩個人的關係不僅是戀愛的關係更具有是一種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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