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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金老者

    我個人認為,不管哪裡,加班常態化都不正常。一個單位,需要經常加班完成工作,說明二個問題:一是定崗定員有問題,實際工作量與所定人員嚴重不符。二是這個單位有問題,正常的工作時間不好好利用,非要加班才行。這可能是管理上的問題,也可能是領導就想這麼幹,顯示自己單位忙碌,向上級邀功。至於貴單位為啥常加班,因無資料,不便分析,但肯定這是個問題,不是啥好事。

  • 2 # 阿忠與小忠

    可以理解,但不能長此以往。

    參考臺灣的發展經驗,臺灣的飯店一天至少休息一天,大陸巴不得有星期八。但是我相信大陸也會有一天會透過立法的形式規定所有行業每週必須休息一天。現在我們還在發展階段,國家也考慮到我們的難處。

  • 3 # 沙裡的一隻羊

    我認為加班屬於正常,加班常態化應該分情況、分崗位而論。

    每個“打工仔”都要從公司基層開始歷練,而且不僅僅是基層需要去加班,中層管理者甚至企業高層也是需要加班的。

    “加班”既然存在就有合理性。題主所述的加班常態化,可以從下面三點分析。

    1、經驗不足、工作效率不夠

    剛入職公司,或跨行業進入未知領域,同崗位熟練員工可以在1小時之內完成,而你需要1個半小時,當工作較為充實時,加班就變得無法避免。若從事的行業技能方面從不知--略知--熟練--精通,每個技能等級中間都需要時間和經驗去積累,那麼要出色完成上級指示,必然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成本。

    2、特殊工作、工種必須在企業制定的工作時間外完成。

    這個用自己的崗位來談吧,招商崗,工作大多數都不是在工作日的朝九晚五完成,

    客戶需求和客戶時間安排為主。除了工作時間的8小時。從公司“下班”之後,要繼續上班。咱們華人好客、熱情,所以很多事情確確實實在酒桌上完成的。

    3、企業控制人員開支

    這種情況在北上廣深的中小型企業可能會比較多。

    薪資構成基本上都是以底薪+績效+全勤+餐補+加班工資,福利暫且不談。

    把1天的工作量化為10000,一共10名員工,每名員工正常工作8小時,

    每名員工工作效率為1000/8小時,那麼正常工作時間工作量產出為8000,

    剩餘2000需要員工來加班完成,10名員工每人只需要1.6個小時就可以完成

    那麼我作為企業主我肯定願意付加班工資,而不願意再聘請2名員工。

    多聘請2名員工要多支付以上所述的薪資構成中除了加班費以外的所有費用。

    還不包含保險、住房公積金、交通、住房補貼、節假日福利,這並不是企業主精達細算,而是應了一句老話,賺錢不論有多快,永遠沒有省錢來得穩,因為合理的省錢是沒有成本的。

    綜上所述再表明以下觀點,加班常態化正常與不正常難以界定,是與身處何企業、身處何崗位有直接關聯的。

    :)

  • 4 # 奧利奧聊美食

    做了,與做好的區別吧。之所以在基層,就是你需要積累大量的經驗和業績的時候。只要加班有推動你提升經驗,或者是把工作做的更好的時候。我覺得都應該接受。

    至於說的常態化,有些人工作2小時,所積累的東西就比很多工作12個小時的人收穫更大。那麼你能提升,常態就常態,如果加班沒有任何用,那。。。可以考慮怎麼改變自己了。

  • 5 # ldqsb

    問這個問題,不加班覺得正常,加班覺得不正常,沒有體會,說的話都不一樣。本該戀愛年齡,加班,本該顧家年齡,加班,本該創新年齡,加班,加班真能做出好的,管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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