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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左辛雨

    我認為輿論不會對鄭爽進行肉體上的摧殘。

    首先精神上的摧殘並不是輿論給鄭爽的。反觀鄭爽出道以後的言行舉止都不太是一個能夠很好控制自己情緒的人應該表現出來的。可能有的人說她是爽言爽語。但也有人說她是不經大腦。可以看出鄭爽的精神問題,並不是因為這一次事件而引起的。

    其次,輿論確實會對一個人造成很大的傷害。但是在這一場事件中,鄭爽並不是完全無辜的一方,代孕在中國本來就是違法的。作為一個華人在其他的國家做著對於中國而言是違法的事情,這本身就是不對的。這是在鑽法律的空子,從某種程度而言,是要付出代價的。

    最後,公道自在人心,法律會還給一個人清白。時間會證明一個人的對與錯。只需要那個小孩世界給予他的傷害,能夠到最小。也希望她以後的每一天都是溫暖的。

  • 2 # 黑銫香水

    無論是精神或是肉體上的摧殘,我絕不參與。曾經她是公眾人物,受到大眾的吹捧或攻擊都不可避免。如今她已是普通人一個,沒必要再去糾結她的過往,她的人生也不需要別人過多參與,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 3 # 邊緣的兔子

    精神與肉體不是獨立存在的,精神依附肉體,又可以反噬肉體,誰遇到鄭爽這樣的事情,都會遭受精神的巨大創傷,進而傷害肉體。這是無可辯駁的,鄭爽就是個極端情緒化的人,說話隨心所欲,沒有大腦,不會控制自己言行,任性不會八面玲瓏。她紅的時候,所有的個性都被“包容”,被當做可愛,她犯錯了,就全部言行是錯誤的了。她為自己的爽言爽語與不計後果的莽撞行為付出了極致的懲罰,網路已經毀滅她的前途,她的精神支柱,肉體的痛感是必然伴隨的。還能再怎麼傷她?法律如果支援了她,對她而言是一種巨大的安慰,相反,她的肉體不可能離開精神處於健康狀態。鄭爽沒有好長輩陪著她,她獨自一人走上外華人的法庭,真的很可憐,法庭上,她沒有爆料任何前夫或者前男友的不良行為,沒有人可以無視她的簡單與蠢,除非故意當“睜眼瞎”。殺人不過頭點地,放過她吧,她已經不是名星,不再享受任何名人的利益,她受到的足夠了。輿論饒了她吧,不要進一步摧殘她的精神累及她的肉體,她也就是一個普通女人。實際鄭爽的瘋言瘋語能坑害的只有自己,未害過別人。

  • 4 # 若初如楊

    鄭爽出生於1990年,“奔三”的年齡。出道早,也應了張愛玲那句話“出名要趁早”!在娛樂圈已“摸爬滾打”十年,是經歷過“大風大浪”,見過世面的人,不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少女,小小年紀便深諳“圈錢之道”,早早實現了財務自由,而且鄭爽有一種神奇的“凝聚力”,她的粉絲高達兩千多萬。無論鄭爽做什麼,粉絲們都毫無底線對她寵愛有加。直到現在,鄭爽的粉絲“不降反增”。一直對鄭爽“不離不棄”!

    因為“代孕”“棄養”事件,鄭爽一夜之間“凋零”!從“眾星捧月”到“形隻影單”,鄭爽肯定會有短暫的巨大落差感。但鄭爽會“孤身走我路”,飛到美國應訴孩子撫養權官司,證明鄭爽心理強大,堅不可摧。可見,輿論根本不能將鄭爽的精神摧毀!精神無敵的鄭爽,肉體怎麼會被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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