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作為網遊《封神榜國際版》的超級玩家,趙先生稱自己的遊戲賬號無故被封且被強制改名,給自己造成了經濟損失,於是將遊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門頭溝法院前日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中,被告遊戲公司稱原告趙先生的賬戶存在異常現象,涉訴賬戶中有的具有盜竊嫌疑,有的違反命令規則,所以暫時凍結了其賬戶,不同意賠償原告趙先生損失。有律師表示,雖然“虛擬財產”尚不是法律規定的財產權利型別,但其關乎玩家的利益,應受到保護。
4
回覆列表
  • 1 # 洋房姐姐

    氪重金打造的網遊裝備一夜被盜?其他玩家利用Bug獲得頂級橙裝?遊戲賬號無故被封?這些只是遊戲糾紛嗎?不!他們動了你的虛擬資產!

    財知娛情法,新財知社攜手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周公娛樂法團隊,教你做個知法懂法的體面人。

    一:網遊裝備也是你的虛擬資產

    說到虛擬財產,人們會先想到比特幣之類高大上的東西,你知道嗎?其實你在遊戲裡氪金購買的裝備、面板、道具你的武則天、輝夜姬、李澤言,在法律意義上,也是你的虛擬資產

    資產損失令人心碎,在遊戲資產糾紛案件中,法院的觀點是怎樣的呢?

    案例一:2007年9月,一枚珍貴的“復活戒指”從玩家林某的遊戲倉庫中消失,玩家認為盛大公司非法侵犯其財產權利,把盛大告上了法庭。

    本案中法院認為,“復活戒指”讓玩家付出了時間和精力,並能愉悅遊戲者的精神,因而具有財產性利益。盛大公司作為遊戲運營者,負有非經法定事由,不使玩家喪失其擁有的虛擬財產所有權安全保障義務

    案例二:2014年,“YY天行劍”出現漏洞,有玩家惡意謀利,但華多公司沒有追償。玩家賴某認為,惡意玩家免費得到了強大的遊戲裝備,自己花重金購買的裝備卻慘遭碾壓,不能愉快玩耍。華多公司違反了註冊協議中“利用遊戲漏洞非法謀利,一經發現,賬號將被刪除”的條款,將華多公司告上法庭。

    本案中法院認為,玩家與遊戲公司之間,構成網路服務合同關係,遊戲公司違反合同義務即構成違約,玩家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別小看網路服務合同

    從司法判例來看,法院目前傾向於從網路服務合同角度,來理解玩家與遊戲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遊戲中虛擬財產滅失、處分甚至貶值的問題,都以使用者協議為責任承擔的核心依據

    此外,由於比起遊戲公司,玩家相對弱勢,一些法律流程,都向有利於玩家的方向傾斜。比如遊戲公司應負責舉證玩家無法獲取的資料資料;相關格式條款存在兩種以上解釋時,應作出不利於條款提供方的解釋。

  • 2 # 職業法律人

    法院應該判決支援原告,《民法總則》第115條: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第127條:法律對資料、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由此可見,虛擬財產已經受法律保護,案例中該公司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玩家賬戶裡的虛擬貨幣等同於其實際價值,案例中的公司無權私自去處分,法院應該判決支援原告訴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們有多久沒用QQ?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