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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保定小白

    我說一下我對這句話的理解吧,

    第一,格物致知的意思是看清事物的發展規律,把它變成自己的知識,比如,種子在春天發芽,在夏天成長,在秋天落葉,,在冬天貯藏。只有看清事情的發展規律,才能變成自己的知識儲備。

    第二,知行合一,意思是把你知道的知識用到實踐當中。也可以理解成一個人的內心和行動要一致,也就是表裡如一。

  • 2 # 董旭洸

    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併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併知,認為行便是知。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來的。即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在現實中運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只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陽明文化的核心。

    王陽明的“格物”不是透過做實驗對竹子進行研究,而是對著竹子空想,要達到“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的田地,從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的目的,這樣做,就遠離了格物致知的真正意義。格物致知的真正意義是:尋求真理的唯一途徑是對事物客觀的探索;探索的過程不是消極的袖手旁觀,而需要有想象力的有計劃的探索。也就是說要有真正的實驗精神。 格物致知是中國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概念,乃儒家專門研究物理的學科,已失佚,源於《禮記‧大學》八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論述的“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此段。但《大學》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卻未在其後作出任何解釋,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過“格物”與“致知”這兩個詞彙而可供參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義成為儒學思想的難解之謎。《現代漢語詞典》2012年發行的第六版將“格物致知”解釋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則而才在為理性知識而愁。”

  • 3 # 劉夢輝1445414400581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格物致知什麼意思?首先要了解一下王陽明是個什麼人物再論!

    王陽明是明朝著名哲學家,政治家,軍事家,教育家。《傳習錄》是王陽明講學答問和書信集,對於知行合一,格物致知論述的非常清楚。

    他發明了古本《大學》宗旨並主張“大學之要,誠意而已矣。誠意之功,格物而已矣”。這就是格物的由來!

    格物就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本體之證”,通俗一點說,做什麼事心是否得正,本身的一切行為就可以證明,也是心和行合為一體,就是達到知行合一的效果。

    知行合一來說,知和行原本就是一個行動,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行動。知就是行的開始,行是知的結果。

    總之,知行行動不可分開,有知才有行,有行便有知,而知和行為一體,只有一個,那就是良知定能,而知行的行動也只有一個,那就是致良知。

    比如中國的傳統美德孝敬父母,孝是盡孝是良知,敬就是敬父母的行為,孝敬就是知行合一的行動。格物就是孝敬父母是否真正在良心,本身行動就可以得到證明,也就是格物致知。

    以上論述,就是王陽明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的意思,也是知行合一,格物致知的本質!用當今社會推崇的唯物論觀點來說,知行就是一個現象,也就是“透過現象看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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