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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方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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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忠與小忠
在我們學習肇事鑑定的人眼中有一個詞叫善盡原則。
根據題設,撞人沒有盡到善盡原則,不是民事案件而是刑事案件。恐有牢獄之災
撞車就是民事案件。報警報保險,該賠多少錢賠多少錢。當我盡到善盡原則的義務,相信法官會盡力輕判,出於人道主義,車主說不定也會盡量讓我少賠一點。如果我實在賠不起,我可以向社會請求幫助,相信大家能理解我為我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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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就像白開水兒
我想我應該會選擇撞車。
首先在出於一個身為人的本性上,在面對撞人還是撞車這一選項上我認為多數人都會選擇撞車,畢竟生命要比車重,這也是一個人的基本道德。
其次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選擇撞人可是要付刑事責任的,這會讓我面臨牢獄之災,而選擇撞車,保險可以賠償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可能我任然陪不起,但我還可以像社會求助,我相信現在社會還是有很多愛心人士,再面對這種情況會伸出援助之手。
還有在面對撞人還是撞車的緊急關頭,我們不一定有時間思考,在這緊要關頭,一般人也不會選擇撞人,肯定會下意識的選擇撞車,這個時候我們不一定有機會考慮車的價格,也不一定能認出這輛車價值一千三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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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寓鑫張鑫
回答這個問題,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撞人不道德、金錢與生命的關係等等,甚至上升到道德層面。
其實,我想,根本沒那麼複雜,如何家車子停下來才是問題關鍵。我想的是:因為車的質量比人大很多,撞車能夠更容易使自己失控的車子停下,所以毫不猶豫滴撞車。
這其中,沒時間也不允許你過多思考人與車之間的換算關係,你只需要按照操作規程不要慌亂想辦法叫車子停下來避免更大的事故損害。
至於其他後續賠償等事宜,等車停下來安全了,再和保險公司和交警慢慢劃分責任慢慢協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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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南西道位東北
對於選擇困難症的人來說,這個選項有點變態了。
要是對題面回答,我首先會跳出題面強調一下:我不會讓車剎車不靈的情況出現。
說了這個之後,在就對於題面上的選擇,我會選擇撞車。
我的理由是:
1,撞人,不管是撞傷還是撞死,我內心都將再也不能平復,那種內疚可能會要了我的命。
2,不管造價多高的車子,總歸來說它就是一臺機器,和生命相比,它還是不能衡量的。
3,不管我賠的起賠不起修車的錢,即使我去坐牢,我也心安。
4,我不去奢求車子的主人會放棄對我的追責,這事我會承擔,盡最大能力賠償。
5,我會對自己車子故障做司法鑑定,看看問題出在哪裡。
6,還是提醒大家,開車注意安全!
回覆列表
看到這個問題本來不想回答的,但是衡量了一下,還是回答一下吧。這個問題更像是一個坑,就是人命和金錢哪個更重要?其實在人的本性上來說,人的生命是重於金錢的。無論用多少金錢都買不來一個人的生命。人本身可以創造財富,財富卻創造不了人的生命。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選擇撞車。
無論從道德上還是人的本性上來說,生命是重於車的。人應該在很多時候去審視自己的內心,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要輕易地去抹殺一個人的生命。
你無非擔心的是如果撞車了,我賠不起怎麼辦?如果是陪不起,無非就是從頭來過。一旦抹殺別人的生命,你的內心可能安寧,我相信這樣的夢魘會伴隨你終生,這樣的折磨你能承受得起嗎?
良心的譴責遠比失去金錢更加讓人痛苦,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要毫不猶豫的去選擇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