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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牽住夕陽的手

    題主說的問題不是合理不合理,而是女方根本就不是結婚過日子,是在騙錢騙財。如果不相信你試試看,房子寫上你媳婦的名字,再給十多萬的彩禮,舉行婚禮後看你媳婦能和你過多久。

    法律節目中曾經聽到過一個案例。有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找了一個四十多歲的“小姑娘”,給了小姑娘12萬彩禮,領證結婚後兩個月,女方把男方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男方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跟女方離婚了。可是男方心裡有點不舒服,給了12萬彩禮,跟女方只生活了兩個月就離婚了,女方還沒有退給他一分錢的彩禮。他諮詢律師,有什麼好辦法能讓女方給他退還彩禮。

    男子說他也報過警,警方調查之後發現,這個四十歲的小姑娘跟他結婚已經是第六次,之前跟五個男子也都是領證結婚,彩禮錢都是12萬,然後婚後不久就離婚。

    試想想,這樣一個女方,結婚六次,離婚六次,每次都要男方12萬彩禮,六個男人給這個女人奉獻了72萬了。如果這個女人用同樣的手段,繼續跟著急娶媳婦的男人領證結婚再離婚,每次都要12萬,女人才四十歲,還會騙多少男人呢?

    女人結婚要彩禮都很正常,只是彩禮要得太多會讓人不理解,但是,女人如果還沒有結婚就要求要男人家的房產,那一定不是奔著跟男人過日子去的,而是為了謀財。

    所以,男人如果不想人財兩空,最好不要娶還沒有結婚就眼睛盯著男人的房子車子和票子的女人進家門,如果娶了一定會家門不幸。

  • 2 # 太陽照到徒駭河上

    存在即合理。

    婚前女方要求房子名字只寫她一人,彩禮10萬以上,明顯有些強人所難。但是,既然提出這樣的條件,肯定有一定的原因,或者說條件。提出條件了,關鍵在於答應的一方,是不是認可。如果認可,所謂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你情我願,談不上合理不合理。如果不認可,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 3 # 碧空48

    這種挑起男女矛盾的問題有意思嗎?

    前提條件也不說,誰出錢買的房子?男女都什麼條件?10萬以上是多少?10億也是10萬以上!這種逗比問題什麼樣的文化水平和素質能問的出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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