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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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荷塘小龍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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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op101001
模式1:翻新,參考最近幾年的老舊小區改造,外牆翻新,更新水電管線。因為高層已經有電梯井,所以不會出現像老舊小區1樓不同意裝電梯的情況。電梯做為工業產品,三十年後價格和效能都會比現在要好得多。所以,只要小區地段好、規劃好、底子在,翻新後繼續做為住宅是比較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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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言悅色
這是無智之問。幾十年前開發和現在開發有可比性嗎?70年後房價跌也好,漲也好,只要你所處位置有重新開發價值,拆遷不是問題。幾十年後,房價漲也好跌也好,該給你的面積會有,但地址就不一定是原址。幾十年後跌到1元/平米或以後漲到100000/平米,你33層推到還會是事?
結局只有一個:推倒後不再重建。
原因是:
根據住建部去年釋出的新規,樓高250米以上的新建建築將嚴格限制,100米以上的建築將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同時要匹配相應的消防救援能力。
新規還規定,中小城市應嚴格控制超高層建築(含住宅),縣城以多層住宅為主。
而樓高超過33層的住宅,如果按照每層3米來計算,就已經觸碰到了政策"紅線",因此即便今後拆除,也不可能再允許加高更高的樓層。
但是如果不允許加蓋更高的樓層,開發商是不會去拆遷的。
因為開發商拆除舊樓,必須允許加蓋才能有利潤。按照以往1:1.5的拆建標準,如果拆除30層以上的高樓,扣除拆遷安置補償,購買土地等成本,起碼要蓋45層才能保本,而後期再加上建安、管理、稅費、廣告等成本,就要建造60層左右才會有錢可賺。
但是新規於今年起實施後,加蓋樓層顯然已不可能,那麼開發商誰會願意做虧本的買賣呢?因此這些樓房今後老了以後,只能拆除,但不能在原址上重建。
至於誰來拆除,目前沒有任何官方或私企給出明確解決方案。最大的可能是,今後將由地方政府出面協調,按照高樓的殘值,給予業主適當的補償,然後進行拆除,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