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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大叔也很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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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博美小火箭
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勇士是不會讓太陽隊球員來給他打球的。NBA的球隊都爭奪總冠軍 ,而總冠軍除了是榮譽外 說得直白一點就是大把大把的美金,利益。球隊建立的初衷就是為了賺錢,得到總冠軍就有更多的關注度,能夠獲得更多的球迷,更多的門票,更多的廣告贊助,更多的其他利益。沒有那個實力佔優的球隊會去幹這種蠢事,NBA聯盟也會出面禁止的,都這樣了,就沒人去看NBA了,今年支援的是勇士明年變老鷹,太陽了。球迷都會懵,那NBA就把球迷搞成MB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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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便隱心
首先NBA是一個商業聯盟,各支隊伍都是希望以最低的代價來衝擊總冠軍!交易補強是根據自身隊伍的不足來展開的,任何隊伍都有一個長期的計劃,不會全盤交易球員的。交易也有一個薪資對等的規則,否則高薪金球隊繼續交易就會超過工資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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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嘴子瀟體育
NBA球員流動方式通常有四種,一是選秀,二是俱樂部之間交易,三是自由球員入會,四是俱樂部放棄球員。第一種方式通常是高中生或者四年級的大學球隊隊員自願參與,第二種僅在NBA球隊俱樂部之間進行。而跨國俱樂部之間的球員流動,惟一可能是該球員結束與原俱樂部之間的合同之後,才能夠加盟NBA,其他新加入的球隊將會付給原俱樂部一定的補償金。2001年的NBA球隊工資行情是:一支球隊用於球員工資的總數不能超過3500萬美元。只有像喬丹這樣服役十年以上的老牌球星,方可根據《伯德條約》,其工資數不在這個限制之內。
在兩支球隊進行互相交易時,需要遵循薪金匹配原則,即兩隊在進行球員交易時,一方的球員工資不得高於另外一方球員工資125%+10萬美元。如果在這個原則範圍內,理論上上述問題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從實際操作上來看,是非常難的。
首先,當一支球隊想要透過交易到總冠軍隊伍的所有成員,首先在他們隊中的所有球員的身價加起來要匹配到這支總冠軍球隊的身價。就拿上賽季NBA總冠軍勇士舉例,他們本賽季球隊中所有球員的身價加起來為14571萬美元,高居聯盟第二位,僅次於雷霆隊的1.6億美元,根據薪金匹配原則計算,另外一隻球隊的總薪金最少要達到11648.8萬美元,而11648.8萬美元的總薪金可以排在聯盟第十位,也就是說,除了勇士隊之外,全聯盟只有九支球隊具備換勇士隊全員的先決條件。
但是,以上只是基本條件,NBA作為一個商業聯盟,他們的球隊經理人無疑都是具備著非常精明的商業頭腦,勇士隊作為目前聯盟最炙手可熱的球隊,目前以12勝3負的戰績高居西部榜首,他們本賽季將很有可能完成三連冠的王朝偉業,球隊的商業價值和競技水平都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所以,只要勇士隊的經理人腦子沒有壞掉,是不會同意這樣的要求的。
所以,這個問題,從理論上來說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是從實際出發,基本上是不可能實現的,一支球隊要想獲得總冠軍,除了引進球星外,還需要培養出自己隊中的年輕人,讓他們迅速成長。目前勇士隊中庫裡、湯普森、格林等球員就是勇士隊一手培養起來的,所以,想要透過交易全隊的方式來獲得總冠軍,也就只能想想了。
萬水千山總是情,點波關注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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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全部球員?我想不如直接換個教練組了!有些時候球員本身的運動天賦看教練如何去開發利用!如何激發球員的潛能!這個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