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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杏林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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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言人不敢言
現今社會,有人肯慷慨的借十萬塊錢,給你,而且在你還錢的時候,還不要你的利息,說明你的這位朋友非常不錯。至於兩年後為什麼問你要利息,這個問題就要你細心揣摩了,我個人覺得,應該是你的朋友遇到困難了,不好意思跟人借錢,所以先把利息收一收。這種概率比較大,所以你應該果斷的給他,再問問這位朋友,是不是出現了什麼難題,是否需要幫助,人常言,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即便不是遇到困難了,是其它原因,你也應該給回他利息,畢竟在你需要的時候,他出手幫助過你。
非常羨慕你有這樣的朋友,我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之前借了五萬塊錢給一個朋友買房子,好多年了朋友都不吱聲,也從來不提起有借錢這麼一回事,後來我自己想買房子了,本來想連帶裝修一起的,錢不夠,所以想跟這位朋友把錢要回來順便借點,不過朋友並沒有說借錢的事,只是把我借給他的五萬塊還給我,我想他應該也是有困難吧,心裡還有點內疚是不是問他還錢不是時候,但是過了一年多,朋友又來跟我借錢,說是想換個大房子,我當時就有點火了,直接拒絕了他,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朋友可能覺得還我錢就是幫助了,這是哪裡來的理論?這樣的朋友不可深交啊。
所以,我覺得,珍惜生命中肯借錢給你朋友,確切的說,珍惜生命中肯在你遇到困難的時候幫助過你的朋友,這樣的朋友不可多得,所以大家彼此之間應該多包容和理解,題主的朋友會突然回來要利息,而之前你還錢的時候又沒有要你的利息,就說明他是遇到了困難了,題主也應該在這個時候伸出援手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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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睿子道
事出必有因,先了解原因
俗話說:“要的朋友一直好,金錢利益不打攪。”這種借貸關係,往往不是借出方的問題,而是借貸方太矯情。誰都知道“借錢容易,要錢難”的道理。
我長這麼大,極少跟人借錢,因為我知道,跟別人借錢,就會讓別人受緊,給別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要欠人情,錢容易還,利息容易付,可人情難還,所以,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伸手向別人借錢。
僅有一次借錢,我印象最深,給我留下的感觸最深。那是上高中復讀那一年的第二學期,我一個鐵桿,在復讀第二學期報名的時候,提前到學校了,沒什麼事,就跑網咖泡了幾天,結果晚上困了,睡著的時候,一千塊錢的學費被人掏走了,不敢跟家裡人說,也沒錢報名,就在宿舍窩著,自己複習,本打算到高考報名的時候,讓老師報個名能參加考試就行了,可誰知道,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他沒在學校的訊息,被他村子的同學傳到了家長那裡,他情急之下就說他在另外一個學校報名複習了。他父母本來就不太關注他學習,不怎麼樣管他,雖說沒深究,但是要去學校看一看他說的真還是假。
這下他急眼了,就跑到學校問我們幾個借錢,可是學生,誰能一下拿出這麼多錢,幾個鐵桿把身上的錢拿出來,也才湊了一百元左右,還差的多。我就說那我去借一借試試。我在學校籃球隊,算是人際關係比較廣吧,認識的人也多,就把高三和復讀班能認識的人都跑了一個遍,管他關係好還是關係不好,救急了都不在乎,一兩個小時後,我借了八百多元給他,還差一點,我說你自己想辦法,趕緊去那個學校把明報了再說,等你緩過勁來,趕緊湊錢把錢給別人還上。
這個鐵桿呢,怎麼說呢,開始還算可以,有錢就給,可是還了少一半就沒有下文了,實在沒錢了,死豬不怕開水燙,拿他也沒有辦法,自己背的鍋還是得自己扛。錢還不上,那麼多人看著呢,就沒辦法安心念書,再說別人幫你也都是拿了自己的口糧出來,鐵桿可以給我耍死狗,我不能也給別人耍死狗,沒辦法,一是從我口糧裡省,二是,挨個班級收廢紙,各種招都想了,一個月之內把剩下的錢都如數還上了,另外幾個鐵桿也幫忙了。當然,我有在借給我錢的數目上多加了一兩塊錢,作為酬謝,以表謝意和歉意,不過很多人都沒要。學生時代的感情都比較單純,通過這一次借錢還錢風波,反而我的為人得到了很多同學的肯定,本來關係不怎麼樣的,見面也互相變得親切起來了,有的現在成了很好的朋友。
人就是這樣,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能在你為難之際肯出手幫你、伸手拉你一把的人,就是你的恩人,那怕是在你飢餓的時候給你一個饅頭的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如果一個人不知道感恩,那還是人嗎?
題主,你朋友借你十萬元,不管問不問你要利息,作為受恩之人,你都不能讓你朋友在幫了你以後,沒有一點回報,這就是你做人不足的地方,他不要是他念及朋友情分,你不給就是你分不清一碼歸一碼,不懂的感恩的不仗義。一件事分兩面論這個道理得懂,如果你做到位了,你心裡舒服,朋友心裡順暢,之後也不會再念記給你借錢沒要利息。
另外,事出必有因,朋友當年沒要你利息,現在突然來要利息,想必之間肯定有內情,在不知道具體原因之前不要做任何評價,既然是朋友,就把原因搞清楚。如果是因為什麼事情得罪他了,解釋了就沒事了,如果是朋友遇到難處了,該幫就幫,總之不管怎麼樣,你曾經欠下的利息,該給人家還是給人家,本就應該給的錢,沒有什麼好糾結,從而失去了一個好朋友。歸根結底人家幫我自己,是自己沒有把事情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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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融學家巨集皓教授
當年跟別人借了十萬塊錢,20個月後還錢人家沒有要利息,兩年後卻來索要利息。遇到這種情況筆者認為,你應該給人家利息,也應該珍惜這份友誼。
今天這個時代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度到了歷史最低,說是禮崩樂壞也許過了點,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確實是大不如過去。現在還有人信任你,並且借錢給你,不管是什麼人,你都應該感謝,人這不要利息,你自己也應該給,至少要通過其他的方式表達感謝之情。當然了你借錢能還,說明你的人品也很好,現在的社會許多人借錢不還,借錢時是朋友,要錢時成了仇人的事情太多,你借錢能還,遠比社會上的那些借錢不還,不講信用的人高尚得多。
但是你的朋友能夠借給你,你還錢是連利息都不跟著你要,這樣的人更加高尚,更值得尊敬,你應該好好珍惜這樣的朋友,現在的社會這樣的朋友並不多,十萬元對於有錢人來說不算什麼,但是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還是很大一筆錢的,你的朋友當時能借給你,可見你的朋友對你是足夠信任的,這樣能相互信任的朋友,是要珍惜的。利息你應當付,還要請人家吃飯表達你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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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陸燕青
當年問人借錢,人家沒有收取利息;現在人家追問利息,必定有難言之隱。從情分上應該支付這款利息, 至於利息的額度上亦應該考慮對方的意願,然而酌情給付。
金錢往來中有很多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按照契約規則,出借人當初沒有收取你的借款利息,應該是過期不候。債務糾紛中,到法院起訴債務人,借條上有兩年的期限;過期之後,法院不再受理。
此事對於所有讀者,都是一個經驗教訓:親朋好友之間的金錢往來,必須事先有約,寫好借條註明歸還日期以及利息等事宜。交情是一碼,規矩是一碼,一碼歸一碼。既然上一次借出去,自己大方沒有收取利息,事後再去追討利息顯得沒有道理。
作為另外一方的當事人,拆借十萬元一年半時間,當時就應該支付利息;即使對方客氣大方,也理應按照銀行一年定期利率支付利息。現在人家上門追討昔日的利息,雖然沒有道理,但是按照情分來說,亦應主動追補利息給當時幫助你的朋友。
受人之恩,必應回報,這是做人做事的基本準則。
感謝各位朋友在春節期間還來捧場,恭祝你們春節快樂,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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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鶴鳴於旦
借錢後,還錢連本帶利,古今通用的義務,是本份。
在本份之外,借錢人更是欠了出借人一個天大的人情。這份人情,並非那麼好還。
每個人都會遇到經濟上的困難,而在這個時候能夠站出來幫助你,這個人,絕對值得深交。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釐清親友之間的金錢利益關係,會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會提升生活水平精緻度。
十萬元,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不是個小數目。借二十個月,時日並不短。十萬元,等於一個普通勞動者三五年的儲蓄。二十個月,相當於人生的約二年。
朋友沒要你的利息,不是他不要,只是他忌諱利息二個字,怕因此傷害了朋友之間的情義。在他心裡,他希望的是你以另一種方式歸還,用等價於利息的價值形式體現。
至於人情,可能不在他考慮的範圍。
你的朋友一等就是二年,可你卻一直沒有什麼行動。
大家也不明白你為什麼沒有行動,難道你是個薄恩寡義的人嗎?因為只要你有心關注你朋友的一切,二年內肯定是有機會去報答他的。
你對朋友二年的沉默,終於讓他失去了耐心,讓他失去了對你的信任。他有理由認為,你不是他想要交的朋友,向你討要利息,只是他遲到的醒悟。
或許你朋友並不缺錢,可他偏偏要你歸還利息,他的動機可能有二點,一是不想因後悔而自責,二是提醒你做人必須得有擔當。
該還多少利息及欠下的人情,就看你的人品、你的心胸格局了。
在我看來,無論還與不還,你都將失去一個優秀的知心朋友。相對於錢,相對於人生,這個損失可能會是你心頭一輩子的內疚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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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由此我想起了別人借我錢,至今過去了12年,人毛毛都找不到,2006年,租房子,一個同住的哥們不夠房租,我給他墊付950元,最後不一起租房了。他說過幾個月就還,從此再也見不到人了,那時候的950元,是我一個月多的工資(單位實習期,800元/月),他如今來還給我,我絕對不要利息,對於這種沒有人品的,我真是不想說了,也不報什麼希望了,只能交友不慎、認人不淑。
回到主題,你借了別人10萬,20個月還錢,借錢的時候,是否籤合同?你們又是什麼關係?如果籤合同了,裡面明確了利息關係,那麼,20個月後,就應該把利息給人家,即便沒有籤合同,你借了20個月,還錢,也應該給利息,他要不要,是另外一回事,關鍵是你有沒有做到這個心意,如果是朋友,一般不會要這個利息的,但是,即便是朋友,你根本就沒有談利息的事情,也沒有給利息,感覺是朋友應該免利息一樣,如此,人家事後來找你要,也是理所當然的。
如果你們簽訂合同,僅僅是口頭上說借錢的事情,又是朋友關係,那麼,你還錢了,不管朋友要沒要,也應該把利息還上,他要不要,是另外一回事,一般來說,10萬元,20個月的利息,也差不多在7000左右。
我個人覺得,這個人兩年後再來要利息,極有可能你們不是朋友,或者是朋友,但你做的確實不妥當,還錢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還利息,連嘴上都沒有提,所以朋友才會生氣,事後來要求還利息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一旦兩年後,他來要利息,說明已經撕下臉皮,你們已經沒有朋友可做了。
這裡,怎麼辦,就看你自己心態了:
1、不要臉,死不認賬。如果你們沒有簽訂合同,也沒有相關還錢加利息證據,你呢,又覺得他既然不要你這個朋友了,你也不需要他這個朋友了,你就徹底把臉不要,直接不認賬,沒有和同,打官司,他會輸的。
2、把錢給他,朋友徹底不做了。回來要利息,說明也就把你這個朋友扔掉了,那麼,他不要你這個朋友,你也可以不要他這個朋友,把該給他的利息給他,以後也不要做朋友了,兩清,誰都不欠誰,今後如同陌路。
3、利息繼續給,朋友繼續做。這個錢,實話說,本身就該給,即便給利息,也是在你困難的時候,人家幫助你,你應該感激,即便兩年後,他回來要,你不僅要給,也要繼續做朋友,不能因為錢傷了和氣。何況,這個利息,本身就應該給呢。
4、搞清楚他為何兩年後還要。也不排除可能他陷入了經濟困難時期,不得已,才開口要利息,如果是這樣,你不僅應該主動還利息,還要儘自己的能力去幫助他。
5、如果因為這個事情,你不願意給,他又堅持要,那就走法律程式,法官來判決,以借錢的證據為主,不過,如此一來,不僅你們沒有了感情,還會讓你難受,畢竟,人家幫助過你,你不給利息就算了,如今還賴賬,如此,則就不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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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許願城英漢教學群
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上我們應該反省一下我們是不是有沒做好的地方。
別人借給我們10萬,這不是一個小數目。現在有很多人借到錢就消失了,或者是當老賴不還錢了,借錢的人該要冒多大的風險。所以當你能夠得到這筆錢的時候,我們應該想到借錢給我們的人是多麼的看好我們,信任我們,有恩於我們。。
所以當我們還錢的時候,我們是要應該給一定的報答的。我認為最少要給人行定期存款那種報答。別人說不要,那是他自己的事情。我們自己的事情,我們要做好。
兩年之後,那人來要利息了。我想如果不是因為發生了些什麼事情很需要用錢,他也不會這樣做吧?人生的變故很多,我們也應該為人作想。
當然,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個利息是可給可不給的,因為當時沒有約定。如果真正的要鬧到法院,法院也只能調解,我認為最終法院也要讓你給一定的報答,除非法院不立案。
我們要何必呢?我們去得這一個曾經的恩人有什麼好處呢?我們還是這樣想吧: 不是很需要,誰會要那些錢的利息呢?做我一個永遠的好人不是更好嗎?
所以我認為你們還是要好好的商量這件事情,給一定的報酬是應該的,就相當於請朋友吃餐飯吧。當然,如果利息太高,那就要請第三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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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律權杖
一、從民事法律關係來講,如果當初借款是約定了利息,既債務人有義務按照約定進行還款,債權人也有權利要求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借款合同,在債務人還款時,既債務人是在履行合同,債權人放棄利息相當於放棄了收取利息的權利,也是免除了債務人還利息的義務,這樣,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債權債務關係消滅,債權債務關係消滅之後原債權人再給原債務人強加還款義務是對債務人不公平的,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讓一方任意決定另一方義務的產生和消滅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借款時沒有約定利息,在自然人之間借款,我們法律規定是不支援收取利息的,也就是說,對方根本就無權索要利息,也談不上以後索要利息,債務人完全有正當的理由拒絕這一要求。
二、從天理人情來講,當初當然人家免除了利息很大程度上是獲得的你的感謝,對方心裡得到了行善的滿足,得到了很好的名聲,如果事情過了這麼久又要得到物質上的滿足,不合人情,對你也不公平啊,你的生活規劃很可能被打亂,是一種不公平。
但是如果對方因為經濟困難,不得已才這樣做,而你要獲得好的名聲,這時你為了幫人家你可以明說,這錢你壓根兒不是還原來的利息,只是出於好心無償的贈予,絕不是因為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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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努力了就會有
你啊,肯定是你朋友遇到難事了,你不但要給利息,還要多給(當然根據自己的能力)。因為:
1.人要講良心。你當時借錢時談了利息按照約定就應該到時給。朋友當時沒要,肯定是當時不寬裕,人家都體諒你的難處,你咋能好意思等人家要呢
2.10萬塊錢,按一般借率1分5算就30000塊呢,按30000塊兩年利息計算也要10800呢
所以如果自己有能力給40000塊才算合適,沒能力最起碼要給人家30000塊
回覆列表
你跟別人借了10萬元錢,20個月之後你有錢了把這10萬元還給了人家。
在還錢的時候你有過表示,也想給他利息,但是對方拒絕要你的利息。
如今兩年時間過去了,人家突然找上門向你討要20個月借給你錢的應給利息。
你懵了,說實在的我們也懵了。一般來講,說出去的話就跟人拉出去的屎一樣,拉出去的屎不可能再坐回來,說出的話給人的承諾就不能再收回來。
但是曾經借給你錢的這個人,他卻要把他的承諾收回來。
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在現在在他的思想裡,在他的眼裡,他覺得錢和利益高於一切了。
他明明知道如果他跟你收了這筆利息,並且是兩年以後追收回來的利息,那麼以後你們的關係就會徹底決裂,也許從此之後你們就成為陌路人,但他還要這樣做,這說明他的內心已經想好了,也做好了接受一切後果的準備。
我只想問你一句。這兩年來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因為他之所以能夠幹出現在的事情,一定和你還完他錢之後,這兩年時間裡你們之間發生的事,情有關係,並且是有直接關係的。我認為你現在不是要糾結他該不該收你這筆利息的問題,而是馬上去解決你們之間這兩年發生的事情,這兩年的事情解決好了,剩下的所有事情都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