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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柳依依話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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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射手理論
該如何面對?嗯。面對現實不好麼?這也是自己努力的動力,女人結婚犧牲比較大一點,為人妻,為人母,家庭重心要比事業多一些。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方式還是居多,這也決定了分工的不同。所以身為男人,既然想結婚,就要想到責任。先賺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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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芳華永駐1314
先買房,再結婚,現在成為越來越多丈母孃的必提條件。或者要求女兒找物件的必備條件是有房!是現在的女孩和丈母孃們太現實了嗎?我們先來分析這個要求的合理性:
第一,營造專屬自己的家。家,不僅僅是一處房子,但房子是建立一個穩定的家庭的基礎。一對戀人在住房裝修、傢俱家電購置、家居佈局裝飾過程中,學會合作、包容,按照兩個人對心願,齊心協力佈置自己的新房,共同搭建自己的安樂窩。
第二,安居才能樂業。現在的年輕人無論男女,大都有穩定的工作,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結婚後要賺錢養家,還要面對殘酷的職場競爭。有了自己的房子,心態踏實,即使每月還貸也覺得生活有動力、有奔頭。
第三,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結婚以後就要生兒育女,小夫妻要工作精力有限,需要雙方父母幫忙或者請保姆,總得有地方住啊。將來小孩上幼兒園、上學,都要根據居住地確定。所以學區房價格才會漲到天花板!
第四,避免頻繁搬家的麻煩。現在一二線城市的房租高的嚇人,而且逐年遞增。一方面租客是在幫著房東還貸款,工資收入難抵房租上漲速度,只能年年搬家,越搬越偏遠,越搬房子越小、條件越差,生活品質無從保證。而且找房、看房、搬家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體力和金錢,真心不划算。
其實結婚買房不是女方家的過高要求,而是社會大環境造成的。三十多年前,參加工作的年輕人達到一定年齡就可以申請公租房,房租收入佔比低,只要自己不想搬可以一直住到老。可住房商品化以後,公租房少的可憐,只針對超低收入群體,絕大多數年輕人還是得買房。現在進入適婚年齡的大多是獨生子女,男方父母為了給兒子買房,傾盡畢生積蓄,甚至還需要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等拿出養老錢來贊助,年輕人自此揹負鉅額貸款,不敢跳槽、不敢生病。一處住房,成為壓在三代人頭上的一座山!
由於現在實行婚前財產歸己,年輕人過分追求自我,婚姻不穩定,女方家長擔心女兒結婚生子後被拋棄,兩手空空,於是,有的結婚前就要求房產加名,有的要求以兩人名義買房。可男方家長也是惴惴不安。真要是加了名,鬧不好媳婦走了,房子還被分去一半,賠了夫人又折兵。現實生活中,沒有脫離物質的感情。一些戀愛多年的男女,談婚論嫁時因此一拍兩散。
綜合考慮,我覺得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房較好。倆人一起還貸,一起經營自己的小家,一起分享住房升值帶來的回報。一旦離婚,財產分割也比較簡單。當然,在婚姻中,女人生兒育女、操持家務,對家庭付出較多,在存款和其他財產分割上應該給予較大傾斜,切實保護父母兒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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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現在這個社會很現實,放眼望去,只要你想結婚早點成家,那必須有車有房,然後手裡還要有餘款。就連現在農村,也流行有車有房,農村老家的房子哪怕是剛剛建的樓房,有的女孩子也要求要在城裡買房,而且彩禮要十幾萬。所以也別怪女朋友父母親,做父母的都想讓兒女過上穩定的生活。畢竟,房子是安身之所,有房才有家呀!如果因為經濟原因買不了房,那再想想辦法,讓親朋好友都過來幫忙,自己再努力多賺一點,實現結婚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