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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aby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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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龍帝國
真愛不易!特別是在當今物慾橫流的時代更是不易!當珍惜推崇!
戀愛婚姻的主體是男女雙方當事人,其男女雙方享有戀愛自由和婚姻自由的權利,任何團體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干涉。這是國家法律對戀愛婚姻的強制保障。話隨如此,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對子女的戀愛婚姻進行反對阻攔的現象又確實存在。
面對此我們該怎麼辦?把父母告上法庭?不可能。父母給予了我們生命,把我們養育成人,我們應對父母懷著感恩的心,去回報父母,反哺父母,豈可以如此不孝之行為對待父母?從法理上來說,可以嗎?可以,因為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從情理上來說,可以嗎?不可以。中華民族,文化燦爛,先人提倡的仁孝文化一直在引導著我們,教育著我們,而且這種文化將繼續一代一代傳揚下去。這樣做,我們的良心不允許,而且傳統道德的輿論也會將我們淹沒。
愛情固然重要,親情也必然應該珍惜。放棄自己所愛的人,這將是一生中的遺憾和痛苦,違背父母的意願又會傷及父母的情感,對親情是一種莫大的傷害。箇中滋味,只是苦煞了戀愛中的人兒。
面對此究竟該何去何從?這樣的問題我回答了多次,今再一次回答。
在尊重父母意見的前提下,堅持自己對於愛情的爭取,不輕言放棄。和父母溝通,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天下父母都是愛子女的,父母對於子女的種種,其出發點都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好,不會在主觀上去傷害自己的子女。但是客觀上,由於兩代人的世界觀存在著差異,自然就導致對事物的看法和處理方式不一致,這就需要溝通和交流,在溝通和交流中化解矛盾和分歧,達成共識。我相信,真誠會感化一切。同時,也希望做父母的在對於子女愛情婚姻的事件上,關心建議是必須的,但是不要過分強制的去幹涉和反對。
末了還是那句話,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願溫暖親情潤澤人間。
在正常的情況下,提出這樣的問題,女方父母幾乎沒有直接同意的,為什麼不同意,網路上不是已經早已經流傳,人家就像養花一樣,呵護灌溉,你平白無故的來,連花盆都要端走,你覺得人家會同意嗎?相愛不是理由,你的誠意拿出來才是最重要的,很多人說愛她愛父母,可誰曾不知道,愛一個人是要在有金錢的基礎下,才能體現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