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周慧愛生活
-
2 # 醉太平II
群租房,過去指多人合租一套房,類似集體宿舍。
現在多指房東或者二房東,將原來的三房一廳(或兩房一廳等)套房,打亂原來房間隔斷,重新隔成多個(比如6個等)單獨小房間,每個房間都有單獨衛生間。
房間面積小,但能滿足關起門來的獨立居住功能,租金相對較低,供城市打工者租用的做法。
這種做法不知是不是從香港傳過來的,香港早就有,那裡叫劏房,合法。
以前有規定(不是法律),套房不能改變廚衛功能,不能重新分隔,這種做法是違規的。危害性也明顯,消防的設計,供電線路的設計,都沒有按住這麼多人去考慮。安全隱患很大。
更不用說增加鄰居間的矛盾,樓房漏水多發,噪音增大等。
安全問題。
比如,三房一廳,分隔前一家人住,最多裝三個空調機,一套廚衛電器。
現在假如是6個房間住6家(個)人,就要有6個空調,6個電熱水器,6個電磁爐,電功率大了幾倍,大大超過線路和小區變壓器設計負荷。嚴重時線路過熱短路燃燒,也完全有可能。
也許將來大城市房屋不那麼緊張了,居者有其屋,這個問題會自然消失。
在生活中鄰居很重要,中國有句老話好親不如近鄰,鄰居的好壞直接影響著生活質量,這說的一點都不過分。如果鄰居把房子搞成群居,現在的樓房每家都是一牆之隔,隔音再好也沒用,群居產生的噪音可想而之,如果和鄰居協商不好的話,直接可以找物業或者居委會投訴,由他們出面協商,是不是存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