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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域千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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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上帝遺忘的角落
不能說人家有男朋友,你就不能去追了吧?人家只是男女朋友而已,法律上不構成任何責任附帶關係,和結了婚的不一樣!選擇的事情就甩給那個女生嘍。沒錯,我這就是流氓觀點,如何呢,一個男人難道不能追求自己喜歡的女生了嘛?
首先對於女生各種好,各種勾搭,的前置條件是什麼?如果女方樂在其中,那還說啥,對不對。說不定他倆更合適呢。如果女方溫柔拒絕,那這男的有點不上道,但女方也附帶一定責任(個人感覺,不喜歡就該言辭拒絕,明確表示不可能,溫柔拒絕給人一種還有希望的感覺,尤其是有些妹子故意設定障礙考察你的前期就會假裝拒絕。
但是很溫柔,後面還偶爾會主動聯絡你)如果女方明確表示不可能,拒絕過了,男生還這樣,那過去扇他大嘴巴子吧,這種人就是欠抽。對沒男票的女生也是這樣,其實和女生是否有男票無關,主要是當有人追的時候女方是何種反應,男的對該反應做出的變化又是如何。女生的話,肯定是有問題的,而且很嚴重,還會被人罵的很難聽,我們學校就有一個女生搶別人男朋友,簡直被罵成屎了,老師知道了也不待見她了(本身老師就不支援談戀愛,這女生又是小三,老師肯定看不上)。
男生的話,人品也是肯定有很大的問題的,但是大部分情況下,不僅不會被人罵,還會被認為成勇敢,甚至有時會得到支援。從傳統道德觀念上來說,確實不是我們所推崇和支援的做法,畢竟對方有男朋友。但是這裡小編要說一點,一個男人追不追一個女人,不管這個女人有沒有物件,都很正常,因為這是他作為人自由的權利,那麼這個女生接不接受或者說拒不拒絕他才是關鍵。
異地戀,小編接觸過非常多,很多人長期跟物件不能在一起,每天只通過網際網路來彼此聯絡,都沒有共同的生活。久而久之,之前的感情就會慢慢淡化,第三者的出現其實只是遲早的事,因為人都是需要陪伴的,沒有多少人能真正享受孤獨,男女朋友只是名義上的一個關係約束,但是反觀我們自己內心和身體反應,就算有了這層道德約束但是我們因為長期異地已經對那個人沒有感情了,為什麼我不能去接觸能讓我產生感情波動的人呢?
那對方給與不了的陪伴與呵護,眼前的人可以給,眼前的這個人能給我愛的感覺,那我選擇這個人又未嘗不可,法律也沒有規定異地戀不能分手吧?我們會這麼想是因為我們是一個崇尚儒家思想的民族,古時候為了穩定家庭乃至國家秩序安定,孔子退出儒家思想制定三綱五常來約束人們,讓女人守婦道,禁錮思想,這在那個經濟不發達社會不穩定法制不健全的社會是有很大作用的,如果一個婦人不守婦道,那麼她的孩子到底是誰的,誰又願意贍養這個孩子,養子防老就無法達成,那麼社會不久亂了套。
即便是到了清朝,也有寡婦喪夫廝守終生不嫁而立牌坊呢,那時候整個社會都推崇這種行為,但是現在社會不一樣了,人們思想更加開放,談戀愛就是為了享受戀愛帶給我們的美好幸福體驗,既然這種體驗沒有了為什麼要堅持,我們的法制那麼健全,我們分手根本不影響社會發展,也不影響父母贍養,人們思想更加自由,所以不管你用怎樣的觀念去看待這個問題,該發生的還是會發生,因為人的天性在那裡,你阻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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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雅百合85
很多事情沒有對與錯,只是看道德底線。
只要對方沒做走進婚姻,你願意追,對方願意給你機會都是可以的,但如果對方情侶之間關係很好,你去搞破壞,沒準會適得其反,付出很多也未必能抱得美人歸。
單身的女子很多,你不去了解又怎麼知道對方是否是你喜歡的呢?若有單身可喜歡,為何又非得去追有物件的呢?
追也沒有不對,勇敢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人,本來就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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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有什麼不對的,喜歡是自己的事,追求女孩也是自己的事。只是不讓自己後悔而已。沒有什麼不對的。不過會背上小三的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