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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生穿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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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卷竹簾
帝王家和平民家兩種不同情況的原因可以一究,我來簡單說一下:
皇位繼承權與政治掛鉤可憐紅顏總薄命,最是無情帝王家——花蕊夫人帝王家為了爭奪皇位而手足殘殺的例子比比皆是,比較著名的就有唐太宗弒兄戮弟的玄武門之變,縱使是一代明君也有如此汙點。那麼為什麼會發生呢?因為無論是什麼只要和政治扯上關係那就會無比複雜。如果有兩個皇子想要爭奪皇位,那麼他們就要尋找支援力量。就像兩個籌碼,大臣們不知道誰最終能繼承皇位,就只能站隊或者中立,從京城大員到地方小吏就形成了兩股龐大的政治勢力,而且還是對立的,這不是相當於帝國內部的分裂嘛!最後勝利的皇子登上皇位之後怎麼面對原來的競爭者以及他背後這股支援他的勢力,為了保證自己皇位的絕對穩固,很多皇帝選擇舉起了屠刀。而且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封建社會的皇帝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存在,皇帝擁有一切生殺予奪大權。
(玄武門之變)
法律的生命權高於財產權至於平民家為什麼就沒有那麼多為了爭奪財產而殺害兄弟的行為,除了親情最關鍵的因素就是法律!法律是國家的產物,當人類進入階級社會法律便產生了,法律的約束力從古至今一直都存在。中國《民法通則》第98條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這裡的生命健康權就是生命權、健康權與身體權的總稱。《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也宣告人的生命權高於一切。而在生活中來說“殺人償命”之類的說法古已有之,對人的生命權的尊重作為一種風俗也深入人心,更何況殺人有著極高的法律代價,所以說於法於情殺人都是下下策,是沒有必要的。在古代的宗法制社會之下可以請族長和一些長輩協調,這個是誰都不敢反對的。就算解決不了也很少會有殺人,那已經是犯罪了,最多兩家老死不相往來。
皇位和財產的區別拋開主體的階級身份差異來說,客體也是有著極大的區別。首先皇位的權力極大,在封建社會的皇權基本上壓制一切,儒家學說中皇權總是放在首位,所謂的三綱即“君為臣綱”還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紅樓夢》裡元春“欲行家禮,賈母等俱跪止不迭”就體現了皇權的尊貴凌駕於親情之上。古代法律中謀逆這種威脅皇權的行為屬於十惡不赦之罪,滅族和凌遲的處罰都很常見。自然而然如果有人要和皇帝爭奪皇位就算是兄弟這個時候也就是一個單純的政治敵人,親情在皇權面前完全退下。而財產就簡單多了,古代法律對財產的繼承問題都規定地清清楚楚,沒有政治上的爾虞我詐和血腥,只是有劃分的合不合理的問題,作為一種民間糾紛官府都不用插手,只是家務事罷了。
(元春歸省)
所以說帝王家的皇位繼承問題是屬於政治上影響國家走向的頭等大事,背後利益關係錯綜複雜往往引發血腥;而平民家的財產繼承一來只是家務事,二來有法律約束,殺人犯罪的場面極少出現。
皇位爭奪的激烈和殘酷在《雍正王朝》裡面演繹的不錯(唐國強老師演技精湛),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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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中講: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資本就會冒險;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潤,資本就敢於冒絞首的危險;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資本就敢於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利益越大采取的手段就越毒辣!在皇位面前人命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