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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哥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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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蹦躂的九月
“職業拾荒者”是指專門靠撿來的東西與失主聯絡,然後索要報酬,把該類當為生活正職行業的一個群體。
從該群體心態分析來看:不偷不搶還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為什麼不能索取點報酬?這點報酬比起你的失誤損失哪個嚴重?而且主動聯絡你告知物品,你不是可以省去尋找時間嗎?這筆買賣怎麼都是你划算!
我們以客觀態度來看:的確經常會聽到XX失物尋找,找到必有重謝等話語等,所以“職業拾荒者”一方面的確是幫助到很多失物心急如焚的失主,但是另一方面也會影響到中華傳統美德步步喪失。“助人為樂”本是中華傳統美德,在這卻演變成筆筆交易。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拾荒者撿到錢包應當予以上繳或者返還給失主,若拾荒者以要錢相要挾,執意要錢才肯歸還錢包,失主可以尋求警方幫助。倘若拾荒者僅僅要求適當的報酬,失主也可在受益範圍內給與相應的報酬。
所謂“職業拾荒者”,指的是走街串巷用錢來買廢舊物品的,他們一般都是靠自己的不怕苦不怕累來賺取收入。由於生活環境不好,他們穿著不講究,不衛生,有時候不受待見。
還有一種“職業拾荒者”,大多都是在酒吧、車站等人群比較密集的地方撿破爛兒的過程中撿到別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比如手機、錢包、證件等。他們會特別留意錢包裡面有沒有失主的聯絡方式,如果有,會主動聯絡失主,索要一定數額的酬勞費,能賺一筆是一筆。而對於這種職業拾荒者,有理解的,有不理解的。理解的會說,人家辛辛苦苦撿到了你的東西,還替你保管,又免去了你補辦卡之類的麻煩事,要點報酬無可厚非;不理解的,就想不開了,因為我們從小在學校裡接受的教育就是撿到一分錢,也要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面,至於警察叔叔是怎樣處理的,那就不關我們的事了。
誠然,拾荒者撿到別人的貴重物品應該予以上交或者返還給失主,但如果僅僅要求適當的酬勞費,也是可以理解並接受的,失主可以在受益範圍之內付給相應的報酬。
不管怎麼說,職業拾荒者是客觀存在的,而存在就是合理的。只要他們有他們自己的付出,就應該得到他人的尊重和理解。我們可以看不慣,但不可以看不起!又沒偷,又沒盜,都是為了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