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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旭日祥光

    應該不讓老賴乘坐所有的交通工具,並不是不要乘坐頭等艙,讓老賴的子女不能上學,不能參加高考,不能入黨,不能評優樹先,老賴應該根據欠款多少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 2 # 使用者54886958310

    老賴是嚴重脫離人們相互之間的信任,背離中國5000年的傳統美德,是毫無廉恥之心的小人行徑,使社會上提到借錢就害怕,提到賒賬就痛苦,不借不賒不夠朋友,借了賒了沒有朋友,嚴重惡化了社會風氣,嚴重偏離了人文關念,同時也貝備了榨騙與流氓罪的構成要件,但是呢人無臉知,王法難治,只有透過社群工作單位及家庭其他人員的收入,由法院統籌,在各銀聯機構形成收入告知,限時拍賣其高檔住所及車船裝置等,限制其高檔消費,曝光臺滾動播報,對老賴的所欠金額劃上檔次,該判刑的比照榨騙流氓罪加重處罰。

  • 3 # 八千里之外

    首先定個定義吧,有錢不還叫老賴。想還沒錢還是另外一個概念。畢竟當初借出去的時候也算一種投資行為。不論你收沒收利息,對方也是你值得信任之人。那麼,投資就有風險。當風險來了,如果是第一種情形,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追討,不怕得罪了他(她)。如果是後者,對方無能為力,不妨給他點時間,等他翻身之日,定能加倍回報給你,還能得到金錢之外的情感。人有三起三落,月有陰晴圓缺,只要無惡意,寬恕是一種美德和善舉。

  • 4 # 珠峰石頭

    欠錢的多種多樣’不能同樣對待,所以方法也要跟具實際情況來辦,如果是做企業並且企業還在運營,要給時間讓他走出底谷,在看他以前的信譽,如果是躲起來有意不還錢的那就要嚴肅處理

  • 5 # 長明227588861

    謝邀!目前還沒有行之可效的辦法對付老賴。欠債不還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著資金正常運轉。現有的法律,對老賴起不了震懾作用。特別是那些拖欠故意的債務人,提前鋪墊退路。一是轉移財產,二是假離婚。狀告這些人,他非常配。法庭上態度誠懇,承認一切債務。但!就是沒錢歸還。房產歸老婆、存款歸兒子,人家已經離婚,既就是離婚後他們依然共同生活,你乾瞪眼,法院判決財產存款歸老婆孩子所有,產生法律效力文書,誰能更改?現實中,債權人贏了官司,輸了錢多的是。要從根本上解決欠債不還問題,就得重新立法。欠錢金額達到一定程度,判刑!依欠債金額量刑。(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債務人無法償還的除外)並相應設立勞改廠,服刑人員以勞動報酬,歸還債務,什麼時候還清債務,什麼時候出獄。這樣,我敢保證,賴債的人將會越來越少。

  • 6 # 使用者60415057800

    建議國家立法,將老賴的身份證顏色變更為較為醒目的顏色,以喚醒老賴的羞恥心,時時提醒老賴做人要有誠信。從而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債權人的權益!預防其他人再上老賴的當!

  • 7 # 歷史塵埃中的小石子

    現在最高院實行兩到三年徹底解決執行難,由此可見國家下的決心和力度。現在懲戒老賴的手段有上失信,讓老賴成為被執行失信人。銀行對於失信人不予貸款。失信人出國會受邊控限制,火車、飛機,都會對其有些限制。

    限制高消費令:1、不得乘坐飛機、豪華客船、計程車等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 2、不得在星級賓館、酒樓、酒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3、不得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汽車及租賃寫字樓辦公; 4、不得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得出外旅遊、度假及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 5、不得出國出境; 6、不得對外投資(包括開辦公司、購買股票債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費用,其他均屬被執行財產範疇。 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讀高消費的民辦高校。

  • 8 # 終極修理心病

    朋友年前說借10萬給我週轉,現我一毛錢都不見,請問他是不是不誠信了,多次催他,他找各種理由推脫,那他是不是老賴?他己經逾期半年以上了,為了維護這個試信的社會,我是不是應該起訴他?查封他的帳戶拍賣他的房產或者透過拘留或者刑拘的方式,讓他去實現他的承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活這一輩子,什麼事,讓你有過最無助的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