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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哈哈哈
首先,晚上舉行婚禮是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婚禮習俗。據大量的史料記載,在古代,中國迎娶花轎娶婚都是在黃昏以後,就連《白虎通》都說:“婚者,謂黃昏時行禮,故曰婚。”意思就是說在黃昏時晝夜交替,陰陽相合之刻,是結婚的最佳時間。
另外,傍晚結婚比較接近洞房花燭夜,尤其是在清朝,在洞房之前,新郎一般都要先去向賓客敬酒,而且去接新娘也要需要很長的時間,所以在傍晚舉行婚禮,是最好不過了!
不過還有一種說法就是,“上午接親,晚上拜堂”,而“婚與昏”同音,這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結婚的最好的例證,這表明在黃昏舉行婚禮以後,女人要改變自己的姓氏!
而直到清代以後,因為政治等原因,後來開始實行的“宵禁”,就迫使後人將婚禮改在白天進行。之後一直延續,所以現在成了白天舉行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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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月皎
在周禮中,婚禮原本被稱為“昏禮”。從古代“昏禮”的叫法,可以看出是與當時黃昏舉行婚禮有關。
《禮記》中解釋“昏禮”的意義時說:“合兩姓之好”,兩姓的結合,也是陰陽的結合。黃昏時,太陽剛落下去,月亮快要升起來,是屬於陰陽往來的時刻;選擇黃昏時兩姓結合,即取其陰陽往來之義。
這是黃昏舉行婚禮的表面解釋,探究其由來,可以有下面幾種說法:
晚上搶婚的說法。
在古代部落之間,出於同族內部不通婚的考慮,主要透過從別的部落搶奪婦女來繁衍人口。為了增加搶奪婦女的成功率,就選擇了晚上行動,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晚上搶婚的習俗。
這種說法,可以在《易經》中找到一絲痕跡。在《易經》的爻辭中,多次出現了“匪寇婚媾”一詞,將“寇”與“婚”並提,從中可以看到“掠奪婚”的影子。
黃昏約會發展為黃昏舉行婚禮的說法。
在《詩經》中,有“昏以為期,明星煌煌”的詩句,說的是青年男女相約在黃昏時分相見的戀愛場景。由黃昏時約會的合二人之好,發展為黃昏時舉行婚禮的合二姓之好,可以視為“戀愛婚”的由來。
由“走訪婚”發展而來的說法。
走訪婚是母系氏族社會中族外婚的遺留產物,是族外群婚走向一夫一妻對偶婚的過渡狀態,也符合周禮中所說的“同姓不婚”原則。因為是母系社會,所以在婚姻關係中女性是主體,所以男性要到女方家裡去。白天去肯定不合適,一方面白天要從事勞動,另一方面,不願意讓別人知道女性的丈夫是誰,所以就選擇晚上去。
走訪婚的婚姻狀況,就形成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現象,這種形象在先秦時期一些傳說中也可以找到印證。比如殷商的始祖契,他的母親簡狄是吞了“玄鳥”的卵而懷孕生下了契;周人的祖先後稷,他的母親姜嫄,是踩上了天帝腳印而懷孕生下了棄,也就是后稷。
走訪婚中,男性夜間去女方家的婚姻狀態,後來就演變為男方在黃昏時到女方家迎親的婚姻禮儀。雖然母系氏族社會形態已經消失,走訪婚也不復存在,但這種婚俗遺風,以黃昏迎親的禮儀形式得以保留。
關於為什麼在黃昏時舉行婚禮,在以上三種說法中,大多數人認同走訪婚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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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者,謂黃昏時行禮,故曰婚”。晚上舉行婚禮是中華民族的一種婚禮習俗。古時候的婚禮是:晨迎昏行,早上男方去女方家迎娶新娘,黃昏舉行婚禮儀式。“婚”字,拆開為“女”“昏”,其中“昏”即黃昏時刻古人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