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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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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啟車窗看景色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一、私家車堵住了通往住戶的消防通道,嚴重影響了消防隊滅火救人的緊急任務,被撞的車輛不但不賠,如果因阻礙公務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經濟損失,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據題主描述,這輛車是進小區時被撞的,顯然該車輛並沒有堵在消防通道。但停在小區路旁肯定有違章停車的行為,肯定有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嫌疑,這和佔用消防通道的性質是一樣的,因為你的不正確停車方法阻礙了消防車執行急緊任務,索賠是不可能的,上法院告你也告不贏,好好跟消防隊賠個禮道個欠,態度好了,也許不讓你賠剮車錢了。
三、還有一種情況。假如這輛私家車是停在了停車位上,不影響進出小區的車輛,而是因為消防車駕駛員操作不慎剮蹭了車輛,那麼,消防隊完成救火任務以後,可以找消防隊商量賠償事宜,這是正當合法的,但這個可能性不大。
所以,不管機關企事業單位也好,居民小區包括商場等公共場所也好,停車一定要注意,消防通道萬萬停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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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旅新生活
消防通道是生命救援通道,不容佔用。對此,《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五款明確規定,有“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消防責令你挪車,你拒不改正的,消防可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很明顯,賓士車停在消防車道上,這屬於違法行為,消防滅火是軍事行動,消防車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對造成的損失不會為之賠償。
如果物業公司在消防車道劃定了停車位,而車主又按時交納了有關費用,那麼物業就要承擔車主的損失。但物業的事情還沒完,在消防車道劃停車位,消防主管部門對物業也要進行處罰的。
在此,透過這則新聞要反思幾個事情。
1、我們走對了路,社會發展很快。社會發展快,這本身是好事。小車以前是領導和富豪的坐騎,現在早已進入尋常百姓家中。小小老百姓出門也可以開車了,也不害怕颳風下雨了。全社會小車保有量增加的太快了,以致於管理部門也料之不及,各種配套設施跟不上。
2、規劃沒有跟上社會發展的腳步。在做小區建設規劃時,也沒想到有這麼多的車需要停放 。現在,小區樓已經蓋好,可供停車的地方真的不多,小區停車確實是個讓人頭痛的問題。這需要管理部門超前規劃,超前佈局。
3、僥倖心理在作怪。認為自己的小區非常安全,自己住的地方不會發生火災,停在消防車道沒事,也沒擋誰的路。僥倖心理要不得,這最終會害了自己和鄰居。
4、普遍違法現象令人尷尬。可以到小區區看看,大量的車一輛接一輛的停在消防車道,儘管物業沒劃車位,當仍擋不住業主停車。物業有勸阻的權力和義務,有多大的效果?消防要加強宣傳,加強執法,加強案例警示。
消防安全宣傳
2月15日,浙江杭州一居民樓五樓突發火災,4個大人和3個小孩被困。消防隊員迅速趕到現場滅火,併成功救出了7位居民。不過,剛剛救完火,他們就被一輛私家車車主攔住了。原來,消防車開進小區的時候,把他的小轎車給撞了,左前保險槓和翼子板被撞破,白色外漆也掉了一地。
回覆列表
還真見過兩次次,不是私家車。一次是夜裡居民家著火報119,消防車進居民區,小區道路上的暗溝蓋板被車輪壓碎了,救完火後,物業公司經理安排員工到消防隊索賠,消防隊不理睬,員工又告到支隊……。二次是,消防隊到一個油庫搞消防演習,結束時消防車倒車時把路邊土地壓了一道印,油庫員工把車扣了讓消防隊員拿鐵鍬修地面……